[新聞] MAMAMOO華莎被告公然猥褻罪 得到無罪判決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時間1年前 (2023/10/04 20:58), 編輯推噓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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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名稱: 新聞連結:https://star.setn.com/news/1362699 記者姓名:楊雅芸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3/09/10/4318150-PH.jpg
韓國人氣女團MAMAMOO成員華莎,在5月拍攝綜藝節目時,於韓國成均館大學校慶演出中, 伸手舔舌後摸下體的舉動。被學生家長怒斥猥褻、淫穢而報警告發「公然猥褻罪」。對此 ,在8月時候華莎因此事已經被警局傳喚,當時在9月時候,韓媒也表示在調查後才會決定 是否移交檢方。今(4日)華莎一案調查結果出爐,如同網友猜測得到無罪判決。 表演風格向來性感大膽的華莎,5月12日錄製tvN綜藝節目《DANCE歌手流浪團》,在成均 館大學演唱〈Don't Give〉時,因伸手舔舌後摸下體的舉動,被認為有性暗示嫌疑,因此 6月22日時,被學生家長人權聯盟檢舉狀告警局,tvN也重新剪輯,將爭議畫面刪除。爾後 ,華莎也被證實被警方調查,讓大家靜候結果,不過當時就有人拿GD過往演唱會床戲爭議 一事來做比較,當時南韓法律界人士分析,表明在判斷表演是否有公然猥褻嫌疑時,主要 會針對事發的背景、當事人的意圖,及當時的人們對該行為的觀感等條件,去進行考量, 因此對於華莎表演一事,認為不立案的可能性也不高。 今日韓媒也公開華莎校慶演出爭議,表明「演出公然猥褻罪無嫌疑」,首爾城東警察署調 查結果出爐,表示:「以被告人的身份傳喚華莎,調查了演出內容和展開過程等,綜合研 究相關人士的陳述,很難認定其犯罪嫌疑。」因此做出了不移交的決定。 心得或評論(選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25.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696424309.A.B4F.html

10/04 21:07, 1年前 , 1F
1M的編舞很適合黑金
10/04 21:07, 1F

10/04 21:07, 1年前 , 2F
但看到這篇又好怕黑金又要被針對
10/04 21:07, 2F

10/04 21:50, 1年前 , 3F
假道學==
10/04 21:50, 3F

10/04 21:57, 1年前 , 4F
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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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02, 1年前 , 5F
「不立案的可能性也不高」不是說立案
10/04 22:02, 5F

10/04 22:02, 1年前 , 6F
可能性高嗎... 這算亂用雙重否定??
10/04 22:02, 6F

10/04 22:02, 1年前 , 7F
10/04 22:02, 7F

10/04 22:04, 1年前 , 8F
這如果真的成立韓國就是世界笑話
10/04 22:04, 8F

10/04 22:14, 1年前 , 9F
好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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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17, 1年前 , 10F
可不可以先去抓真的犯法的人==
10/04 22:17, 10F

10/04 23:10, 1年前 , 11F
沒事就好沒事就好,加油
10/04 23:10, 11F

10/04 23:13, 1年前 , 12F
是檢方不起訴,根本連起訴、開庭都沒有
10/04 23:13, 12F

10/04 23:13, 1年前 , 13F
,不是無罪判決啦
10/04 23:13, 13F

10/04 23:19, 1年前 , 14F
喔喔 而且照新聞說法 是連警察都不認為
10/04 23:19, 14F

10/04 23:19, 1年前 , 15F
需要移交檢方XD
10/04 23:19, 15F

10/05 09:33, 1年前 , 16F
應該是不起訴, 不是無罪判決
10/05 09:33, 16F

10/05 09:56, 1年前 , 17F
有罪就好笑了
10/05 09:56, 17F
文章代碼(AID): #1b7M5rjF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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