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已撤銷告訴)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My Little Prince)時間8年前 (2017/08/12 16:51), 8年前編輯推噓93(1525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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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 受害女性:他偷摸我兩次 http://star.ettoday.net/news/987662 http://entertain.naver.com/read?oid=109&aid=0003596924 (韓) http://entertain.naver.com/read?oid=421&aid=0002887693 (韓) 記者吳睿慈/綜合報導 南韓人氣團體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據韓媒12日報導,他11日晚間與好友江南某知名夜 店盡興,卻遭挨告性騷擾女性,連兩次偷摸受害女的身體部位,消息一出,震驚大批粉絲 ,不過稍早,所屬經紀公司SM娛樂聲明表示,他是因酒醉,才會不小心和身旁的人發生肢 體接觸,雙方已解開誤會,女方也取消了告訴。 http://cdn2.ettoday.net/images/2724/d2724324.jpg
▲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圖/翻攝自韓網) 據韓媒報導,首爾江南警察局在12日上午7點20分左右,收到一件「偷摸女性身體部分」 的性騷擾案件,受害女表示:「我一直覺得被偷摸的感覺。」她事後將這件事跟同伴講, 同行的朋友才告訴她:「我有看見是溫流摸的」,報導指出,該位女性當時是在舞台上跳 舞,卻有人看見溫流連兩次偷摸女方。 對此,SM經紀公司在第一時間表示「正在了解狀況」,30分鐘左右發出正式公告,「溫流 12日凌晨到訪夜店,是因為好友要以DJ出道到場祝賀,在幾杯黃酒下肚後喝醉了,跳舞的 時候不小心碰到周邊的人。」目前已和女方解開誤會,對方將會撤告。 稍早,SM娛樂聲明表示,溫流12日因為DJ好友剛出道,才會在12日凌晨前往夜店慶祝,在 酒醉狀態下進舞池跳舞,不小心和身邊的人有些肢體接觸,造成女子誤解而受警方調查, 雙方已解開誤會,女方也取消了告訴,「給各位添了麻煩,再次表示歉意」。 ----- 溫流遭控性騷擾?S.M.:只是誤會一場 http:// kpopn.niusnews.com/=K0vv42l5 根據韓國媒體 Channel A 的報導,SHINee 溫流今日 (12日) 上午7點20分在位於江南的 一家夜店,因疑似對一名女性做出性騷擾行為遭到控訴。 這名自稱被害者的女性表示,在舞台前方跳舞時,兩度被溫流伸手觸摸,她當下便與同行 的男性友人撥打112提出控訴,而溫流與這名女性也在今天早上9點接受警方調查,溫流向 警方表示「自己當時喝醉了,什麼也想不起來。」,否認對該名女性做出性騷擾,在經過 五個小時的調查後,目前也已返家休息。 而 S.M. Entertainment 也在稍早發出聲明,表示整起事件只是一場誤會,目前女方已經 撤銷告訴,並希望媒體在確認詳細狀況前,不要再做出猜測性的報導。 以下是 S.M. Entertainment 聲明全文: 大家好,這裡是 S.M. Entertainment。 溫流身為公眾人物,爆出這樣的報導,而造成許多人的擔憂,他本人正在深深反省中。 溫流12日凌晨為慶祝友人成為 DJ,與朋友一同前往夜店,在喝了酒之後,跳舞時不慎觸 碰到周遭人的身體,因此產生了誤會,並接受了警方的調查。 不過 (提出控訴的) 女方之後也表示,這的確是酒後容易發生的事情,目前已經解除所有 誤會,並決定撤銷告訴,而溫流也將誠實的接受之後的相關調查。 但是,溫流一直以來在國內外都很認真、誠實的進行著演藝活動,在還沒有確認事件詳細 過程的狀況下,任何猜測性的報導都會造成他名義與形象上的損失,希望媒體可以不要再 做出猜測性的報導。 造成各位的擔憂,我們也再一次深深的表示抱歉。 丷丷轉載請註明 Kpopn 及以下所有來源丷丷 來源:體育京鄉、體育朝鮮 翻譯&撰寫:Kpopn 的 LaLa ----- 溫流,性騷擾爭議的開始..目擊者傳達的3小時(原文如圖) "SHINee"溫流觸碰A女士身體兩次是確實。凌晨6點左右第一次,接著7點左右又碰了一次 '兩次'的部分,沒有異議。只是關於發生碰觸的時間說法不同 A女士主張故意性,溫流反駁是失誤。 溫流的club性騷擾爭議暫時被認為是意外而告一段落。 A女士接受溫流的主張。相關的起 訴也撤銷了。 但是警察的調查沒有結束。性騷擾不是未經受害人同意不能處罰的罪。無論起訴人是否撤 銷起訴,結果會根據是否具有故意性而決定。 在江南區論峴洞Dclub發生了什麼事。 'Dispatch '見到了在該club中目擊當時情況的B某 。這是他傳達的凌晨6點和7點。 ① AM5:30分:溫流和5個朋友一起來了Dclub。同行中沒有藝人。溫流已經是以爛醉如泥 的狀態進來的,抓住了桌子。 B某說"聽到說是朋友的生日。溫流點了兩瓶香檳",然後"和朋友喝酒並跳舞了" 。這是最 初的目擊之談。 溫流和朋友喝完了一瓶香檳,剩下的一瓶也開了。根據B某的話,溫流很快就醉了。說是' 搖搖晃晃'的。 ② AM 6 : 30:第一次接觸的時間。溫流沒法抓住重心,是自己很難平衡身體的狀態。溫 流在桌子旁搖搖晃晃抓住了A女士的腿。 B某將第一次接觸解釋為"溫流基本是不省人事的狀態了。大概是摔倒的時候碰到了A女士 的身體"。 A女士立即抗議了。問"為什麼碰啊"並發火了。 溫流同伴解釋說"真的對不起,不是故意 這樣的。(溫流)醉得有點嚴重"。 ③ AM 06:50:第一次接觸就這樣過去了。問題是第二次的接觸。溫流沒有站著的力氣了 。所以想在(桌子)上坐下。這時又抓了A女士的腿。 Dclub有關人員追加了說明。他在和'Dispatch'的通話中說道"A女士在溫流(抓住)的桌 子上玩"同時說道"所以才又會碰到的"。 目擊者B某的證言也是一樣。他這樣說明到"溫流根本沒法好好的站著。在桌子上坐著的時 候抓了(在上面的)A女士的腿。應該是當成了類似支柱的物體"。 ④上午7:00:A認為溫流是故意接觸她。與溫流同行的人"真的很抱歉。真的不是那樣故意 的。"否認了故意接觸的說法。 A的同伴上午7時向112舉報。稍後論峴站派出所警察出動。 A向警察表示受到"被性騷擾" 及其認為被害的事由。 警察對這次性騷擾事件並沒有予以認證。當時溫流表情疲憊,甚至連語言表達都很困難。 B回想起當時說,"連警察的問題都不能好好回答"。 ⑤上午7:40:A方和溫流一方去了論峴站派出所。 B作為現場目擊者也一起去了警察屬。夜 總會的相關人員也作為目擊者出現。 A主張被性騷擾。 A女向警察說"溫流兩次接觸特定部位"是強制接觸。 B說"溫流當時喝醉了。無法進行正確的思考回答。"所以"同行的人們解釋了說這是一場誤 會,我當時也說明了事情的狀況。" 到這裡,B目擊了三個小時。 B轉述了自己自身看到的(從第三方的身份出發)。當然,B 某的目擊證人只是參考陳述而已。這不是判斷嫌疑的證據。 另一方面SM娛樂公司當天下午闡明"是沒有意圖的觸碰",同時說明"在警察調查的過程中 解開了誤會。A女士撤訴"。 但是警察調查會不論A女士的意思(撤訴)繼續進行。警察已經取得club內部的監控。現 在還未告知相關畫面是否錄了下來。 因此,這次爭議不是以偶然就能一語斷定的事。溫流的爛醉或者不省人事不是免罪符。這 樣的主張只能說是並非有意為之,存在是誤會的可能,但也無法以偏概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39.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502527882.A.8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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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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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6:54, , 2F
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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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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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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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標題跟內文也差太多了 = = 內文都撤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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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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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寫撤銷了... 那這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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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總編下的標也跟最後一段也完全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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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樓真的很閒到處釣魚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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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已經撤告,從頭到尾都沒有確實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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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好像會讓人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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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撤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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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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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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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媒應該有比較清楚的標題吧 不考慮換一個比較不會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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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慈又是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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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是撤銷不是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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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指控的證據也太薄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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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慈寫的沒問題好嗎 = = 是下標的人才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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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告了好嗎這什麼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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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出現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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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要放這種會引人誤會的標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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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網原本標題似乎是"SHINee溫流性騷擾嫌疑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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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 那晚點看有沒有更新的進度吧 要不然這標題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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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最近出場率這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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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舞池很難不碰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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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會調監視器,下週公布調查結果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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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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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還是用撤銷告訴吧 不是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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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去夜店還是要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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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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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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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SM不要冷凍溫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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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有摸 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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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韓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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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碰到哪了,在舞池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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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不用錢的最貴了,不聽不聽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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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86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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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酸可以酸啊 但跟貼那些迷妹盲目的言論出來跟酸偶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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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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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某團到底是哪團?eating0928有沒有打算要講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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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酒精可以把人類變成野獸禽獸 應另定以人為本的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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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法對應 只要有喝酒就應該採用問卷大數據判定此人有罪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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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或是否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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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沒啥阿..不要造成他人困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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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菸酒風氣太盛 定力差易受環境影響 覺得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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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不好真的容易為周遭帶來很大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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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每次發生這種爭議的時候,就有人喜歡從臉書找東西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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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流是該戒酒,酒量不好就別去夜店喝,還是吃形象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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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男方是否故意或無心,女生第一次被摸就抗議過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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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了,溫流身邊友人怎麼還放任發生第2次的觸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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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有20分鐘的時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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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的行為不能因意識不清而當成免罪符吧?喝酒易誤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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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每個人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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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無意識是護身符的話,那酒駕就無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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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差跟酒量差在我印象中還是有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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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明顯 由很多推文可見台灣性別/性平/性的意識跟教育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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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差 性騷擾跟「動機」無關 當事人有感到不舒服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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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騷擾的確不管怎麼樣都是不合適的,身為女性也會覺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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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騷擾我的人多帥多出名就是很有問題。但以一個演藝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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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來說,「性騷擾」和「騷擾」我想是有很大的差別,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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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不是希望他完全脫罪或是除罪,而是希望可以釐清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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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目前都是口述證詞,沒有錄影畫面),然後給當事雙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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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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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量跟酒品本來就有差,有的人酒量差喝醉是發呆晃神昏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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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造成他人太大困擾,酒品差是指會造成困擾,比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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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大鬧大笑愛毛手毛腳之類,我就有朋友一喝醉愛抓著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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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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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第1次被摸到 有接受他朋友解釋相信是不小心碰到 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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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第2次才認為是故意而報警 很合理啊 任誰都會覺得對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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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是性騷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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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藝人在公共場合喝到失憶,本身就不大可取傷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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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不管怎樣藝人在外都要注意…尤其飲酒…要拿捏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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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02, , 461F
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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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boy0223 (61.230.201.47), 08/13/2017 16: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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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錢了事啊 YG學學人家處理速度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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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9:10, , 463F
YG其實在當年的車禍事件處理的速度很快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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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8:32, , 464F
不過是兩次不小心啦,沒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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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Zi6AYj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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