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已撤銷告訴)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bboy0223 (My Little Prince)時間8年前 (2017/08/12 16:51)推噓93(152推 59噓 253→)留言464則, 157人參與討論串1/1
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 受害女性:他偷摸我兩次
http://star.ettoday.net/news/987662
http://entertain.naver.com/read?oid=109&aid=0003596924 (韓)
http://entertain.naver.com/read?oid=421&aid=0002887693 (韓)
記者吳睿慈/綜合報導
南韓人氣團體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據韓媒12日報導,他11日晚間與好友江南某知名夜
店盡興,卻遭挨告性騷擾女性,連兩次偷摸受害女的身體部位,消息一出,震驚大批粉絲
,不過稍早,所屬經紀公司SM娛樂聲明表示,他是因酒醉,才會不小心和身旁的人發生肢
體接觸,雙方已解開誤會,女方也取消了告訴。
http://cdn2.ettoday.net/images/2724/d2724324.jpg

▲SHINee溫流挨告性騷擾。(圖/翻攝自韓網)
據韓媒報導,首爾江南警察局在12日上午7點20分左右,收到一件「偷摸女性身體部分」
的性騷擾案件,受害女表示:「我一直覺得被偷摸的感覺。」她事後將這件事跟同伴講,
同行的朋友才告訴她:「我有看見是溫流摸的」,報導指出,該位女性當時是在舞台上跳
舞,卻有人看見溫流連兩次偷摸女方。
對此,SM經紀公司在第一時間表示「正在了解狀況」,30分鐘左右發出正式公告,「溫流
12日凌晨到訪夜店,是因為好友要以DJ出道到場祝賀,在幾杯黃酒下肚後喝醉了,跳舞的
時候不小心碰到周邊的人。」目前已和女方解開誤會,對方將會撤告。
稍早,SM娛樂聲明表示,溫流12日因為DJ好友剛出道,才會在12日凌晨前往夜店慶祝,在
酒醉狀態下進舞池跳舞,不小心和身邊的人有些肢體接觸,造成女子誤解而受警方調查,
雙方已解開誤會,女方也取消了告訴,「給各位添了麻煩,再次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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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流遭控性騷擾?S.M.:只是誤會一場
http:// kpopn.niusnews.com/=K0vv42l5
根據韓國媒體 Channel A 的報導,SHINee 溫流今日 (12日) 上午7點20分在位於江南的
一家夜店,因疑似對一名女性做出性騷擾行為遭到控訴。
這名自稱被害者的女性表示,在舞台前方跳舞時,兩度被溫流伸手觸摸,她當下便與同行
的男性友人撥打112提出控訴,而溫流與這名女性也在今天早上9點接受警方調查,溫流向
警方表示「自己當時喝醉了,什麼也想不起來。」,否認對該名女性做出性騷擾,在經過
五個小時的調查後,目前也已返家休息。
而 S.M. Entertainment 也在稍早發出聲明,表示整起事件只是一場誤會,目前女方已經
撤銷告訴,並希望媒體在確認詳細狀況前,不要再做出猜測性的報導。
以下是 S.M. Entertainment 聲明全文:
大家好,這裡是 S.M. Entertainment。
溫流身為公眾人物,爆出這樣的報導,而造成許多人的擔憂,他本人正在深深反省中。
溫流12日凌晨為慶祝友人成為 DJ,與朋友一同前往夜店,在喝了酒之後,跳舞時不慎觸
碰到周遭人的身體,因此產生了誤會,並接受了警方的調查。
不過 (提出控訴的) 女方之後也表示,這的確是酒後容易發生的事情,目前已經解除所有
誤會,並決定撤銷告訴,而溫流也將誠實的接受之後的相關調查。
但是,溫流一直以來在國內外都很認真、誠實的進行著演藝活動,在還沒有確認事件詳細
過程的狀況下,任何猜測性的報導都會造成他名義與形象上的損失,希望媒體可以不要再
做出猜測性的報導。
造成各位的擔憂,我們也再一次深深的表示抱歉。
丷丷轉載請註明 Kpopn 及以下所有來源丷丷
來源:體育京鄉、體育朝鮮
翻譯&撰寫:Kpopn 的 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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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流,性騷擾爭議的開始..目擊者傳達的3小時(原文如圖)
"SHINee"溫流觸碰A女士身體兩次是確實。凌晨6點左右第一次,接著7點左右又碰了一次
'兩次'的部分,沒有異議。只是關於發生碰觸的時間說法不同
A女士主張故意性,溫流反駁是失誤。
溫流的club性騷擾爭議暫時被認為是意外而告一段落。 A女士接受溫流的主張。相關的起
訴也撤銷了。
但是警察的調查沒有結束。性騷擾不是未經受害人同意不能處罰的罪。無論起訴人是否撤
銷起訴,結果會根據是否具有故意性而決定。
在江南區論峴洞Dclub發生了什麼事。 'Dispatch '見到了在該club中目擊當時情況的B某
。這是他傳達的凌晨6點和7點。
① AM5:30分:溫流和5個朋友一起來了Dclub。同行中沒有藝人。溫流已經是以爛醉如泥
的狀態進來的,抓住了桌子。
B某說"聽到說是朋友的生日。溫流點了兩瓶香檳",然後"和朋友喝酒並跳舞了" 。這是最
初的目擊之談。
溫流和朋友喝完了一瓶香檳,剩下的一瓶也開了。根據B某的話,溫流很快就醉了。說是'
搖搖晃晃'的。
② AM 6 : 30:第一次接觸的時間。溫流沒法抓住重心,是自己很難平衡身體的狀態。溫
流在桌子旁搖搖晃晃抓住了A女士的腿。
B某將第一次接觸解釋為"溫流基本是不省人事的狀態了。大概是摔倒的時候碰到了A女士
的身體"。
A女士立即抗議了。問"為什麼碰啊"並發火了。 溫流同伴解釋說"真的對不起,不是故意
這樣的。(溫流)醉得有點嚴重"。
③ AM 06:50:第一次接觸就這樣過去了。問題是第二次的接觸。溫流沒有站著的力氣了
。所以想在(桌子)上坐下。這時又抓了A女士的腿。
Dclub有關人員追加了說明。他在和'Dispatch'的通話中說道"A女士在溫流(抓住)的桌
子上玩"同時說道"所以才又會碰到的"。
目擊者B某的證言也是一樣。他這樣說明到"溫流根本沒法好好的站著。在桌子上坐著的時
候抓了(在上面的)A女士的腿。應該是當成了類似支柱的物體"。
④上午7:00:A認為溫流是故意接觸她。與溫流同行的人"真的很抱歉。真的不是那樣故意
的。"否認了故意接觸的說法。
A的同伴上午7時向112舉報。稍後論峴站派出所警察出動。 A向警察表示受到"被性騷擾"
及其認為被害的事由。
警察對這次性騷擾事件並沒有予以認證。當時溫流表情疲憊,甚至連語言表達都很困難。
B回想起當時說,"連警察的問題都不能好好回答"。
⑤上午7:40:A方和溫流一方去了論峴站派出所。 B作為現場目擊者也一起去了警察屬。夜
總會的相關人員也作為目擊者出現。
A主張被性騷擾。 A女向警察說"溫流兩次接觸特定部位"是強制接觸。
B說"溫流當時喝醉了。無法進行正確的思考回答。"所以"同行的人們解釋了說這是一場誤
會,我當時也說明了事情的狀況。"
到這裡,B目擊了三個小時。 B轉述了自己自身看到的(從第三方的身份出發)。當然,B
某的目擊證人只是參考陳述而已。這不是判斷嫌疑的證據。
另一方面SM娛樂公司當天下午闡明"是沒有意圖的觸碰",同時說明"在警察調查的過程中
解開了誤會。A女士撤訴"。
但是警察調查會不論A女士的意思(撤訴)繼續進行。警察已經取得club內部的監控。現
在還未告知相關畫面是否錄了下來。
因此,這次爭議不是以偶然就能一語斷定的事。溫流的爛醉或者不省人事不是免罪符。這
樣的主張只能說是並非有意為之,存在是誤會的可能,但也無法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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