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侵權案勝訴 裴勇俊獲賠5.4萬美元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雙姓:減少男人再娶的慾望)時間15年前 (2010/10/25 17: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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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娛樂新聞組綜合報導】2010.10.25 04:19 am 裴勇俊在侵權案中獲得勝訴。 本報資料照片 韓國男星裴勇俊近日在侵權案中獲得勝訴,並將獲440萬日圓(約5萬4000美元)的賠償。 訴訟結束後裴勇俊的經紀人公司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滿意,今後將繼續追 究一切侵權的行為。 文匯報報導,近年裴勇俊自「冬季戀歌」悲情公子的形象一炮而紅後,已經蜚聲亞洲;去 年又憑「太王四神記」再次風靡日本師奶層。難怪其肖像會被盜用,這亦足以證明裴勇俊 的魅力。 報導說,這次事件起緣於2008年7月,日本某出版社在未得允許下就把裴勇俊的照片刊登 在雜誌之中。有見及此,經紀人公司便以侵權為由狀告該出版社。案件經歷兩年的糾纏, 終於在日前判決,負責此案的日本法官判出版社敗訴,需要對侵權行為作出賠償。 報導指出,其實,裴勇俊的肖像權已非首次被侵犯。早於2006年時,裴勇俊連同李秉憲等 四位韓國型男,遭日本文春出版社擅自盜用其肖像,終於鬧上法庭,惟結果文春出版社被 漢城中央地方法院判無罪。而去年韓國一家旅行社也在未經授權下,盜用了裴勇俊在「冬 季戀歌」的劇照作宣傳,結果被漢城中央地方法院定罪要判賠償3000萬韓元(約2萬5772美 元),侵權問題可謂無日無之。 此外,李孝利於今年4月發行的第四張專輯「H-LOGIC」,因部分作品涉抄歌而被迫中止音 樂活動。其事務所指嫌犯為涉及虛報學歷及工作經驗的作曲家Bahnus,並以詐騙及影響業 務為由向他提出刑事訴訟及追討8萬8913美元。 日前Bahnus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承認詐騙、偽造證書及影響業務等罪名,被判入獄18個月 。 【2010/10/23 世界日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5/5928977.shtml -- 男女平權的婚姻: (大家都會生兒子或女兒,有甚麼好自私自利/男女不平權的???) 1. 免聘金/嫁妝/餅錢(女方出)。(今日不拿公婆一毛,明日才能不少愛自己父母一分。) 2. 自己的父母,自己孝順,自己給孝親費。(賺比較多的人,給父母的孝親費也比較多!) 3. 除夕夜回自己老家吃團圓飯,小孩每年"輪流"在爸媽兩家族過年過節。 4. 夫妻雙薪家庭,一起出錢出力養家,養小孩。 (避免一人倒,全家倒。) 5. 小孩冠父母雙姓。龍應台,她的爸爸姓龍,媽媽姓應。 http://tinyurl.com/47arho -- ※ 編輯: ami2010 來自: 61.216.245.185 (10/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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