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SM娛樂公司卡啦OK業務 4年虧40億韓元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CherryVoe (Cherry Voe)時間15年前 (2010/10/09 21:42)推噓7(7推 0噓 12→)留言19則, 10人參與討論串1/1
http://www.allkpop.com/2010/10/sm-entertainment-reports-loss-of-4-billion-won-from-karaoke-business
(以下是概要中譯)
據報導,SM娛樂(SME)在過去4年發展卡拉OK業務的期間
虧損總額達到一個可怕的數字"40億韓元"(約370萬美金)
2006年,成立了附屬在SME旗下專門發展卡啦OK機的SM Bravo
以便將(SME)從中小企業的版圖,擴張到卡啦OK業上
此外在2008年還有一家SM Amusement被加進SME的附屬公司列表中
當時的發展情況,SME宣布要以他們能影響韓國及亞洲音樂市場的亞洲網絡勢力
來對卡啦OK業進行革命性的發展
然而經過4年的擴張,只剩2個建置據點還算有點營運成效
另外,儘管持續投資,市價與附屬公司的價值都未見增加
(我來)總結一下SME的虧損:
投資60億韓元的SM Bravo,在2010年8月的報告中指出帳戶只剩34億韓元
導致出現24億韓元的虧損
投資14億韓元的SM Amusement,據雙年報顯示,投資已經減少,甚至開始蝕本
因為這些虧損,SM Bravo要合併SM Amusement,據一位SME的代表指出
"重整卡啦OK業務是有必要的,在這過程中我們會將附屬公司整併在一起
在它們整併完成後,我們會推出新的業務發展計畫。"
同時網友們也發表一些意見:
"難道他們都全然不知道發生甚麼事?不曉得不要把太多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嗎?"
"所以這全是他們旗下藝人辛苦所賺的錢的去向?"
"浪費了少女時代、Super Junior、SHINee跟f(x)的淚水跟汗水"
還有我個人最欣賞的評論-
"舉個例子:像是父母自己想做的生意,卻是讓孩子在為他們賺錢。
然而孩子辛苦賺來的錢卻在幫父母還債,看不見增加了甚麼東西
一旦孩子說不要再胡說八道了,父母又講「不可以咬餵養過自己的雙手」
不過很明顯的,孩子都是用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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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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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個人推測) 其實前3年也是虧損的,但是不認虧損
起碼賺了"3年好光景"(3年亮麗的股價與市值),好處就是可以誘使投資人加碼投資
比跟銀行借錢好(跟銀行借錢還利息),除了處理股票作業有點麻煩
(如果不想自己來搞,也可以花點錢委託其他公司代勞)
跟投資股東募資,賺錢就分股利,沒賺就是肉包打狗,有去沒回也不能怎樣
拓展事業版圖的出發點不錯,若能稱霸卡拉OK業,有機會跟原本演藝業結合的算盤也不錯
不過,我總覺得SME可以跟臺灣的好樂迪(2003年併錢櫃,2010年減資2成重新上市)多學學
4年虧1億臺幣左右,分攤下來一年虧損2千多萬台幣,還算可以
只是反應有點太慢了,第3年又巨額虧損時就該整併了,就股票上市上櫃的公司來說
有會計師、股東會在把關,再參照韓國人向來"快、快、快"的性格
卻要拖到第4年才有反應(動作)是有些遲鈍了
(因為SME在韓國只能算"傳產/服務"的中小企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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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募資",不見得是SME在演藝部門需要錢,可能是要用於轉投資其他事業上的
(因為財務及報表上的管理限制等,很複雜,在此不贅述)
這樣來說好了,通常藝人們是"為SME工作",如果賺錢了
依照合約約定(內容我不知道)來給藝人薪水,其他收入就掉入SME的口袋
(在臺灣來說,我當初跟公司談好的工作條件怎樣,就是依照合約內容付錢給我
有點像保險業務,會有固定基本薪水,想多賺就看對公司最有貢獻度的業績計算
所以活動越多,賺越多,為什麼"人氣"對藝人如此重要,這也是一個原因吧
但是業務/藝人不管幫公司搶了多少業績,最賺錢的人其實還是公司跟公司的股東們
公司為了賺更多錢,口袋夠深時自然會轉投資/增加營業項目來拓展版圖)
所以你看到了"SME賺了X億",雖然是靠藝人賺來的,但是交給SME後
扣除給藝人、行政職的員工跟各項成本等等
再依SME的盈利情況分配股利給股東
(藝人不會分到這一塊利潤,除非他手上有SME的股票,ex:B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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