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李秉憲成被告…加拿大韓裔女性“我曾是他的玩樂對象”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sam)時間16年前 (2009/12/10 09:2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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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因我來福(2009年12月9日) http://www.innolife.com/mlist.php?ac_id=14&ai_id=23122 演員李秉憲成為被告,被要求損害賠償。 自稱李秉憲前女友的某加拿大韓裔女性權美妍(22),稱李秉憲以結婚為誘餌騙她同床, 並且受到精神上,肉體上的損害,要求損害賠償,於8日遞訴狀到首爾中央執法部。訴訟 金額為1億韓幣。 權小姐在訴狀中稱“李秉憲是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之後他邀請我一同看電影送給我電 影票,等等求愛行動中,我們很自然的越走越近。在結束多倫多電影節宣傳之後,李秉憲 來到紐約,一直打電話向我求愛,最終在1個星期之後,也就是9月底,我們在加拿大見了 第二次面,開始正式交往。” 權小姐表示“李秉憲在回到韓國之後,兩人也互打電話,互發EMAIL聯繫,保持了戀人關 係。在去年年底,我去韓國的時候,曾在李秉憲分檔的家中住過10多天。李秉憲還向自己 的母親和妹妹,朋友們介紹說我是他的女朋友。” 權小姐表示“李秉憲的後臺老闆,在日同胞A會長曾對我說“我會支援你在韓國繼續你的 運動和學習生活。拜託你結束你的加拿大生活,來韓國和李秉憲一起生活。”李秉憲也表 示很好,所以我來到韓國。 權小姐放棄自己在加拿大的體操選手生活,學業和親人,在7月來到韓國。權小姐說“我 被安排住在一棟24平的房子裏,但是3個月都不到,就被趕出來了。李秉憲也在我來到韓 國之後,態度180度大變,我被從原來的房子裏趕出來之後,他為我找了一棟很便宜的豐 田洞的住宅,之後對我毫無興趣,不再理我。” 權小姐說“他作為明星,利用自己的名氣和金錢財力,騙取我成為他的玩物,之後就把我 甩到一邊。”李秉憲的法律代理人則對此表示“李秉憲曾經被權小姐周圍的朋友威脅過。 我們將請求法院對此做調查。” ------------------------ 感情的事外人雖然難以判斷 但以法律方法來索償 感覺很詭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02.252.127

12/10 10:06, , 1F
我推測權小姐想當藝人?
12/10 10:06, 1F

12/10 12:51, , 2F
不過李好像也..之前看過報導,很多與他演對手戲的女藝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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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2:51, , 3F
被經紀人警告要小心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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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7:17, , 4F
無風不起浪...總感覺李的人品不是很好...
12/10 17:17, 4F

12/10 21:43, , 5F
好恐怖~希望泰希女神要小心Q
12/10 21:43, 5F
文章代碼(AID): #1B84y0Qs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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