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天 在中 俊秀 控訴不平等合約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HSIAO)時間16年前 (2009/08/04 12:4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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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葉宜欣/綜合報導】 韓國偶像團體「東方神起」有天、在中、俊秀等3名團員,日前向SM娛樂經紀公司提告要 求解約,代表3位成員的世宗律師事務所3日發表聲明,指決裂原因主要是長達13年的不 平等合約,並非化妝品代言一事,也再度掀起韓國經紀公司「非人待遇」爭議。 行程過滿身心俱疲 聲明中指出,自2004年出道以來,東方神起簽下為期13年的合約,但其中並不包括2至3 年的兵役;加上1年只能休假1周,成員每天只能睡3、4個小時,為了到日本、中國發 展,過度安排的行程,令他們身心都達到極限。 賣50萬張才有錢領 3位成員怒吼:「我們不想成為公司賺錢的工具,只想獲得應得的待遇。」他們指出,合 約中規定專輯銷售未超過50萬張,團員一毛錢也領不到,超過後可獲千萬圜韓幣(約26萬 6930台幣)酬勞,這項規定今年2月才修改為專輯銷售額的0.4%至1%,但仍低得可憐 。 想解約但不想解散 他們澄清,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只是不想再屈服於不平等合約。SM娛樂經紀公司股價受 此影響,昨天一開盤便大跌14%,市場觀察家也認為,團體若解散,對海外市場將有重大 影響。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04/4/1ob2d.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65.157 ※ 編輯: hsiao28 來自: 219.70.165.157 (08/04 12:43)

08/04 13:33, , 1F
一紙合約一簽就是13年~太誇張了~當初怎麼會答應 冏
08/04 13:33, 1F

08/04 13:37, , 2F
為了出道阿~~~ 大家都會簽這種不平等的條約 好多家公司都這樣
08/04 13:37, 2F
文章代碼(AID): #1ATxmynN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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