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先刊登一篇批評美國司法制度的文章聲援MJJ
看板KingofPop (麥可傑克森 - Michael Jackson)作者kimlin (麥嫂)時間21年前 (2003/11/24 02:00)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 1人參與討論串1/1
這些該死的獨立檢察官.....瘋狗亂咬一點都沒有管制!前有柯林頓(請問總統通姦犯到誰
啊?希拉蕊不追究,檢察官雞婆個屁!甘迺迪搞那麼多女人,
他為何就沒事?
MJJ事件,到底小男孩自己有沒有說自己被侵害啊?還是都只有
那個老媽在發言? 她到底有沒有目睹?有沒有行為能力?
記得那個McMartin幼稚園老失性侵害兒童的案例?結果竟然是一
個有精神病妄想症的老媽搞出來的,最後還老師清白,但是傷
害已經造成,誰能還給那些老師公道啊!)
這種渾蛋的偵查制度....竟然給同一個檢察官偵辦,沒有利益迴避
這種跛腳的證據法則....只有一個自白?而且還是當事人的媽媽不是本人?根本沒有證據力啊!!
這種他媽的拘捕令發布...拘捕令必須要所有構成要件該當之後才能發ㄟ!不然被告都只能
用傳票而不是拘票!!這樣可好,以後我不爽誰我只要告他一下
他就會被人用手銬銬去了?太好了,我下禮拜就來找罪名告邱毅!
這種機車的搜索...有人居住的地方,竟然趁屋主不在家強行進入,而且還這樣大批人馬
一付裡頭有核彈頭的樣子!還是裡面有人質啊?!拜託喔,這種陣仗我好
像只有在沉默的羔羊那種警匪片看過喔,通常都是裡頭有被害人快要被
殺掉才會有那麼多警察一次跑進去!!真是太離譜了!!違反比例原則嘛!
還有 就是這些在媒體上未審宣判的傢伙!!
你們膽敢在這時候發表評論就是公然侮辱!!就是誹謗!!
這兩條罪名在台灣最近都很紅!!拜託大家也去搞清楚這兩條是在罰什麼!!
不要再隨便亂發言!!
我這篇可不只是以歌迷身分了!!是律師身分在發言!! 我恨死這些挾怨報復的法界敗類!!
明天我就寫社論去各大報紙投稿!! 哼!! 不要以為歌迷都是盲目的,我們也是有在做功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70.137
推
07/25 22:31, , 1F
07/25 22:31, 1F
→
07/25 22:31, , 2F
07/25 22:31, 2F
→
07/25 22:32, , 3F
07/25 22:32, 3F
→
07/25 22:33, , 4F
07/25 22:33, 4F
→
07/25 22:33, , 5F
07/25 22:33, 5F
→
07/25 22:34, , 6F
07/25 22:34, 6F
KingofPop 近期熱門文章
PTT偶像團體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