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歌手播歌露臉 唱片行樣樣都要收錢
2000.07.24 中國時報
歌手播歌露臉 唱片行樣樣都要收錢
黃秀慧/台北報導
唱片市場持續不景氣,不但發片量銳減,連進出唱片行的人潮和消費度都急
速下滑,最近各大唱片通路發展出一套開源新法則,以平衡收支,不過唱片
通路開源的對象是唱片公司,而非消費者,因為從你踏進唱片行第一眼映進
眼簾的陳列,到耳朵聽到的播歌,都是唱片公司付費換來的「店頭宣傳」。
唱片通路的店頭宣傳是唱片行和唱片公司間的新合作模式,過去唱片行裡的
CD上架是以側面排列,只能看見歌手名字和專輯名稱,如今不少店家改以
封面上架,表面上大方提供一目了然的開架式陳列空間,爭取消費者的注意
力,實際上卻是因應市場出片量遞減的策略出擊,因為每一個正面陳列架,
都會以貨架出租方式,向唱片公司收費。
開架式貨架出租價碼依擺設位置有所不同,唱片行大多以顏色分類,唱片行
大門入口處正面的紅區最「高貴」,一個月租金高達七十萬元,走道兩側綠
區次之,在六十萬元左右,然後依次遞減;同時店頭播歌也比照廣告方式分
時段發包給唱片公司,每一小時的播歌年租在廿、卅萬元之間。
唱片行出租的內容不僅只如此,除了店頭的陳設和音樂播放外,店面外大看
板、櫥窗和霓虹燈箱面板,沒有一項不在收費出租的項目中,為了增加對消
費者的吸引力,這些按年簽約的「服務項目」,還會推出依東、西洋和國語
音樂類別,設計「每月之星」、「本月特案」等,從貨架全面陳列到海報、
掛報配合做「包裹式服務」,保守估計,唱片行每個月可以因為這樣的出租
服務,增加上百萬元的純進帳。
其實這個付費陳列的新觀念,去年就有大型唱片通路搶先試行;不過各大連
鎖通路全面搶進,再發展出各種配套的細部收費標準,則是今年的事。由於
連鎖通路操縱唱片市場七○%左右的銷售流量,唱片公司只有照單全收的份
。這使得原本單純配合銷售的唱片通路,如今也成了收費的唱片宣傳管道之
一,過去唱片公司為了拉攏唱片通路大量訂貨,祭出進貨十張送三張的「甜
頭」,如今早已不再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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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專輯下架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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