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不用再「噤聲」
田瑜萍/台北報導
蔡依林與大聲經紀之間的合約糾紛,昨天仲裁判決,且不得上訴,蔡依林與
大聲之間的合約已經結束,蔡家應賠償大聲公司九百萬。由於只是結果出來
,判決的理由尚待約一個月的時間,蔡家與大聲經紀各自發出一份聲明各說
各話,而雙間尚有誹謗的刑事告訴在板橋地方法院審理中。蔡依林表示,相
信爸爸會很高興自己的女兒已經是自由身,可以重新在歌壇再出發。
據了解,仲裁的判決結果裁定還蔡依林自由身,但蔡家必須賠償大聲九百萬
,另外其他的請求均駁回。大聲發出的聲明表示,蔡家要賠償意謂蔡家對大
聲的指控侵佔背信是莫須有的,且大聲基於情誼,考慮撤回對蔡依林及家人
的誹謗、背信等刑事告訴,不過侵犯錄音著作權這一項刑事訴訟不撤銷。
蔡家隨後也發表聲明,蔡父對大聲的聲明不以為然,表示大聲向仲裁庭請求
蔡依林履行唱片、經紀合約並賠償兩千多萬元,或是不履行而賠償五千六百
多萬元;而蔡父則要求終止合約,大聲公司需給付過去短缺金額。如今合約
確定終止,表示大聲公司確有缺失,而賠償金額可能是因為合約尚有年限,
扣除大聲短付的款項後的金額。
蔡家代表丁希正律師表示,目前對判決結果的原因不好任意推測,而雙方互
控誹謗部分,如果大聲公司撤銷,蔡家也會看情形因應,至於侵犯錄音著作
權部分,丁希正認為這項指控根本錯誤,大聲並沒有擁有錄音著作權,而是
混音師、錄音師所有,若大聲聘僱他們製作音樂,應有契約,因此對於這項
指控,蔡家考慮提出誣告訴訟。
因為合約沉寂近一年,蔡依林終於恢復自由身,除了七月推出的文字寫真集
,另外八月偶像劇「上班女郎」也將上演,九月則預計推出新專輯。據了解
,目前蔡依林的經紀約傾向簽給葛福鴻旗下,而唱片合約有艾迴唱片、新力
唱片與8866唱片三家洽談。目前,蔡依林極有可能花落新力,成為新力唱片
繼李玟、莫文蔚、黃湘怡後第四位小天后。而新力唱片如果有了蔡依林的加
入,也將成為華納唱片之後的第二「天后宮」。
【2002/6/5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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