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與經紀公司[大聲]之間的合約糾紛越演越烈

看板Jolin (蔡依林 - 10)作者時間22年前 (2002/01/03 22: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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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林與經紀公司[大聲]之間的合約糾紛越演越烈!! 繼蔡依林去年耶誕夜參與MTV台聖誕派對演出侵犯了[大聲]錄 音製作權後,前晚[大聲]再度針對Jolin在TVBS跨年演唱會上 兩首歌曲背景音樂私自剪接編曲,穿插在現場伴奏的行為提出 抗議,並且有意在近期內正式提出法律告訴! 去年耶誕夜蔡依林在中山足球場「MTV紅綠叫陣、聖誕派對」 公開演唱八首歌曲,掀起了和前經紀公司[大聲]間攸關合約糾 紛案的另一樁衝突後,前晚蔡依林在TVBS跨年晚會上的一番熱 唱,背景音樂部分仍然再次剪用大聲音樂財的行為引起前經紀 公司左克蕙的不悅。 左克蕙昨日表示,儘管演出之前,製作單位曾以電話知會過大 聲,表示當晚蔡一林的全程演出將採取現場樂隊辦奏的方式進 行,一切都將依循著作權法來行事,不過事後大聲卻仍然在節 目重播時段,發現蔡依林在演唱「LUCKY NUMBER」等兩首歌曲 時,背景音樂仍然有剪輯大聲作品搭配現場樂隊的行為,讓她 決定將對蔡依林「屢勸不聽」,一而再公開採用大聲音樂的行 徑,在近期內正式提出侵犯「錄音製作權」的法律告訴。 針對左克蕙的說法,昨日蔡依林委任律師丁希正表示,大聲對 於著作權法的認知恐怕有誤解,因為[大聲]所擁有的權利應該 只在於[錄音著作]的部分,並沒有音樂著作權,也就是說根本 沒有專屬公開演出權,因此蔡依林完全有資格運用音樂部分公 開演出,再加上日前丁希正也已經特過正式程序發函知會大 聲,表明對方誤解著作權法的部分,因此如果大聲執意題出法 律告訴,蔡依林也將有資格向大聲提出[誣告]。 2002/1/2 [自由時報] -- ■□蔡依林□■ 只有一個妳 -- Origin:<不良牛牧場> zoo.ee.ntu.edu.tw (140.112.18.36) Welcome to SimFarm BBS -- From : [61-223-83-52.HINET-IP.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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