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有跟廖熳岑交易的人進來

看板JohnnysJr作者 (蜻蛉)時間18年前 (2008/03/05 18:43),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N-E-W-S 看板] 作者: reancybaby (蜻蛉) 看板: N-E-W-S 標題: Re: 請有跟廖熳岑交易的人進來 時間: Tue Mar 4 13:05:43 2008 最新消息,昨天我回來太累所以沒更新XD 同學們請拍手歡呼,永和分局已經抓到聶蘋蘋囉! 不過廖小姐還沒(笑) 還沒報案的同學請趕快去報案,這樣才來得及一起提報審理。 請不要怕被父母罵,這種時候家人已經不會苛責於你了。 這不是你的錯,何況人抓到了,最要緊的就是先將犯嫌繩之以法。 孩子們,告訴父母,請他帶你們去報案吧。 昨天為了那位小姐到處跑,民事賠償我要他支付我的手機費和交通費!!(囧 (↑這個人很小氣XD) 一開始報案的員警有點微妙,這我不用多提OTZ (因為知道的就會知道XD) 後來刑事大隊(是這樣??就西門町那邊那間@W@)的網路犯罪(我記不清楚..老了*囧*)) 調查組的警察先生人很好唷。 報案的時候請告訴警察這位小姐是詐欺慣犯,之前也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過。 將交易時間(下單、匯款、約定面交..etc)盡量整理出來。 筆錄仔細看完再簽名蓋手印,還要記得索取報案三聯單。 還有請告訴警察你要對他提起詐欺告訴,詐欺是公訴罪,接下來交給檢察官吧@W@ (頂多會以證人身分傳喚) 大家別姑息養奸,請讓受害者就此不再增加吧! ** 補充一下,0936那隻他也辦停話了..(笑) ** Jr.的商品還沒有看到他有幫忙代買 轉過來是請大家小心這個人OTZ 因為他向朋友打聽過KT家的東西好不好賣,說不定下次就賣小孩了(囧|| -- 累死了,我要精神賠償(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28.48

03/04 13:07,
太好了! 小蜻辛苦你了~(抱) 我還以為這兩人是同一個人呢
03/04 13:07

03/04 13:09,
原來是兩個人喔...>"< 真是可怕....汗
03/04 13:09
※ 編輯: reancybaby 來自: 218.211.30.205 (03/04 13:13)

03/04 14:21,
這兩個不是同一個人喔XD
03/04 14:21

03/04 14:33,
辛苦了~~ 其實我也以為他們是同一個人耶@@
03/04 14:33

03/04 15:29,
借轉代買版~謝謝
03/04 15:29

03/04 15:33,
借轉安室版~謝謝
03/04 15:33

03/04 15:56,
哇 捉到了...還正是我報案的人 聶蘋蘋 抓得好!
03/04 15:56

03/04 16:33,
原來是兩個人,但是終於被抓到了!!! 辛苦了(笑)
03/04 16:33

03/04 19:19,
聶與廖這兩人不是同一人?那他們有關係嗎?
03/04 19:19

03/04 19:25,
據說是母女,是"據說" (笑
03/04 19:25

03/04 21:08,
辛苦了~~我也是被聶小姐騙說Orz 要找時間去報案ˊˋ
03/04 21:08

03/04 22:57,
辛苦了 那聶蘋蘋跟孫婷婷是同一個人嗎??
03/04 22:57

03/04 23:53,
想請問~這風波的3人是微胖的嗎??想確定是不是騙我的人
03/04 23:53

03/05 13:06,
是滿大隻的沒錯(汗)
03/05 13:06

03/05 16:34,
我只有上內政部的網路報案這樣可以嗎??
03/05 16:34
-- 嚴重J家放一名,聽說本命是Yamap,但其實是J家內無限爬牆的死小孩XD 請勿任意餵食,不然很容易寵物化(何?) 尋找主人ing,男女不拘,人妖可(啥啦!?XD) 有時候會在心裡OS...我該不會其實是喜多川社長的放吧...X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30.205 ※ 編輯: reancybaby 來自: 218.211.30.205 (03/05 18:45)

03/12 23:28, , 1F
辛苦了,希望另一個趕快抓到,太可惡了
03/12 23:28, 1F
文章代碼(AID): #17pdayxX (JohnnysJr)
文章代碼(AID): #17pdayxX (Johnnys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