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聞] 大馬幫-系列專題報導1

看板Jing-Ru (梁靜茹)作者 (神來影往)時間14年前 (2011/04/27 21: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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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僅節錄相關部份 大馬幫‧咬牙拼風光 專題潮區 2011-04-24 17:17 星洲日報/娛樂‧2011.04.24 http://ent.sinchew-i.com/node/26187 打從九十年代開始,幾乎每位大馬歌手都以能到台灣發片作為音樂的終極目標,從巫啟賢 、柯以敏到光良品冠、阿牛陳慶祥、李心潔、梁靜茹、戴佩妮、張智成、易桀齊、曹格、 張棟樑、林宇中、宇珩、方炯鑌、陳威全等,乃至近兩三年透過台灣選秀賽《超級偶像》 歌唱比賽圓夢的艾成、符瓊音,以及在《超級星光大道7》一鳴驚人奪冠並已簽約華納音 樂的李佳薇;還在尋夢的陳珂冰及翁詩耀等,都各自在台灣尋找屬於自己的一片天,當中 有者交出了非常優秀的成績,但也有不少失敗的例子。 這些在海外發光發熱的大馬歌手,他們的成功絕非偶然,大家看到風光的表面,私底下其 實也經歷過一段不為人知的辛酸過程。 一個人在一個陌生的國度生活,追尋音樂夢想,肯定會萌生一種想家的孤獨感。 梁靜茹坦言,初到台北,沒有家人的陪伴,也沒有知心的朋友可以在身邊傾訴,當年的 網絡也沒有現今這樣便利,更加沒有手機可以隨時與朋友聯絡聊天,寂寞自然不可言喻。 因為收入有限,每天睡前的功課就是仔細記錄一天的開銷,省吃儉用,“每天要有未雨 綢繆的準備。”而台北的潮濕和冬天,讓她極度不能適應。“當時的我一直無法適應空氣 的濕度問題,引發嚴重的氣管過敏,嚴重到錄音都是重重的鼻音,嚴重打擊了我對唱歌的 信心。”種種的因素,讓獨自生活在台北的她,非常沒有安全感。 梁靜茹嚴控開銷 一般上,歌手與唱片公司簽約,雖然唱片公司會安排住宿,但生活開銷須由歌手負擔。 走創作歌手路線的林宇中、宇珩、伍家輝、方炯鑌都曾向公司預支過版稅度日,待發片之 後再慢慢攤還,方炯鑌甚至為了省錢,初到台灣的第一年借宿公司;陳威全為發片到台灣 發展,卻因唱片公司出狀況,被提前解約,錄好的歌曲無望發表,唯有轉賣給其他歌手, 並轉當幕後製作人。他為了音樂理想,在台灣苦捱的日子,靠的是“老本”和版稅過活。 相對於一簽就簽歌手約的梁靜茹比較幸運,還沒有發片之前,她先在公司當助理實習,每 個月還有台幣1萬5千(約1500令吉)的零用錢,但一天的開銷都會控制在不超過30令吉以 內。 黎紓廷:大馬市場需求小 張棟樑、梁靜茹和阿牛的馬新區經紀人兼廷好娛樂負責人黎紓廷不認同“大馬歌手在海外 賺很多錢”的說法,反而認為“他們在海外比較有機會賺錢,工作機會和表演的舞台也比 較多”,她說:“以中文流行音樂來說,台灣、中國和香港(廣東歌)的演藝事業發展畢 竟比較蓬勃,媒體管道和網絡比較廣,對於推廣演藝事業肯定比較完整和有規劃性。” 她舉例說,一個普通的活動演出或者一個電視錄影,主辦單位給予的演出配備和製作預算 (不說唱酬)都是非常有誠意的,除了藝人特定要求,主辦方也非常注重整個演出的效果 和水準,“大馬除了中文音樂市場不大,還有分類聽西洋的、福建的、廣東的、華語的、 馬來的……而且一般的心態都會說‘喔,本地歌手!’所以價錢都會被壓,近年很多大馬 歌手好不容易在海外打拼總算有了一點成績,價碼相對也可以提高,只是還是不斷會聽到 說‘喔,本地歌手,可以算便宜點嗎?’其實很多出了海外的歌手也曾經需要在這裡付出 很多才能在外打拼的,‘大馬本地歌手’在亞洲甚至國際上也是被稱為‘出色藝人’啊! 我們其實也需要先認同自己的歌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1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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