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林志穎代言西服 搶華仔飯碗
林志穎以4年800萬人民幣(約台幣3,750萬)酬勞,代言大陸西服,該服裝品牌過去由天
王劉德華代言,如今換成林志穎,再度引發兩派歌迷口水戰。
林志穎在公開為人父的記者會上,因主持人小董無心說「小志敢承認結婚生子,劉德華不
敢」,造成穎迷與華仔迷的衝突,在網上飆罵;此次,又因林志穎搶走劉德華男裝代言,
再度引發兩派歌迷對抗。
對此現象,林志穎的經紀人葛靜琪表示:「客戶是以品牌定位及行銷策略作考量,另外,
該品牌也是小志巡演的贊助商之一,我們才會接下代言。」她還說,華仔還是林志穎的前
輩,需要多跟他學習。
林志穎趁年假返台,鮮少上綜藝節目的他,將參加綜藝節目錄影,並透露,希望有機會能
在小巨蛋舉辦演唱會,一圓宿願。
【2010/01/2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www.udn.com/2010/1/28/NEWS/ENTERTAINMENT/ENT2/53922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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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迷都很懂事
不懂事的是挑撥離間的記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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