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 吸毒初犯判不同-日星多求刑 台星輕勒戒

看板JapanIdol (日本藝能 - Japanese Idol)作者 (tomato ai)時間16年前 (2009/10/27 15: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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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初犯判不同-日星多求刑 台星輕勒戒 2009/10/27 04:09 記者曹姮、陳慧貞/綜合報導 自由時報  日本女星酒井法子初次涉毒被求刑1年半,日本的專家認為很正常,而且應該會得到緩刑 ,法官並不會因為她是明星有特別待遇,一般來說,像酒井這樣的吸毒初犯,判決1年半到 2年,緩刑3至4年都是正常,法官會以吸食頻率、藥癮和再犯可能性來判刑。  反觀台灣吸安呼麻藝人求刑較輕,蕭淑慎前年6月被驗出吸食古柯鹼,進入台北看守所接 受觀察勒戒,7月底獲釋,勒戒30天,在勒戒後5年內不能再犯,但蕭淑慎前年11月14日再 被警方查獲吸食古柯鹼而遭起訴,被判緩刑4年,社會勞役140小時。  比起蕭淑慎,也是二次吸毒的夏靖庭,在接受勒戒45天後又吸毒,被檢方聲請強制戒治 ,夏靖庭入獄服刑1年。大炳96年間吸安遭查獲,經裁定觀察勒戒,今年4月再犯,被判徒 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2000元。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27/78/1tqwk.html 台灣法律對於吸毒的人無法根治,所以累犯是家常便飯 藝人是公眾人物卻不少累犯吸毒者 相對日本藝人在這方面受到的群眾輿論壓力比刑期打擊還大 只要吸毒在日本藝能圈很少可以再站起來 你的身分是公眾人物,對社會的影響會有多大! 希望台灣的吸毒藝人要愛惜台灣民眾給你的改過自新機會 不要罰金繳一繳,勒戒幾個月後又回去做錯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67.211
文章代碼(AID): #1AvgW4t1 (JapanI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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