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 吸毒初犯判不同-日星多求刑 台星輕勒戒
看板JapanIdol (日本藝能 - Japanese Idol)作者tomatoai (tomato ai)時間16年前 (2009/10/27 15:5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1
吸毒初犯判不同-日星多求刑 台星輕勒戒
2009/10/27 04:09 記者曹姮、陳慧貞/綜合報導 自由時報
日本女星酒井法子初次涉毒被求刑1年半,日本的專家認為很正常,而且應該會得到緩刑
,法官並不會因為她是明星有特別待遇,一般來說,像酒井這樣的吸毒初犯,判決1年半到
2年,緩刑3至4年都是正常,法官會以吸食頻率、藥癮和再犯可能性來判刑。
反觀台灣吸安呼麻藝人求刑較輕,蕭淑慎前年6月被驗出吸食古柯鹼,進入台北看守所接
受觀察勒戒,7月底獲釋,勒戒30天,在勒戒後5年內不能再犯,但蕭淑慎前年11月14日再
被警方查獲吸食古柯鹼而遭起訴,被判緩刑4年,社會勞役140小時。
比起蕭淑慎,也是二次吸毒的夏靖庭,在接受勒戒45天後又吸毒,被檢方聲請強制戒治
,夏靖庭入獄服刑1年。大炳96年間吸安遭查獲,經裁定觀察勒戒,今年4月再犯,被判徒
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2000元。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27/78/1tqwk.html
台灣法律對於吸毒的人無法根治,所以累犯是家常便飯
藝人是公眾人物卻不少累犯吸毒者
相對日本藝人在這方面受到的群眾輿論壓力比刑期打擊還大
只要吸毒在日本藝能圈很少可以再站起來
你的身分是公眾人物,對社會的影響會有多大!
希望台灣的吸毒藝人要愛惜台灣民眾給你的改過自新機會
不要罰金繳一繳,勒戒幾個月後又回去做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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