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赫告白之六
起先我選了競走。可是在操場上走過一次以後,就改變主意,改練馬拉松,不是因為競走
太難,而是因為太可笑了。我好像鴨子,走路搖搖擺擺的。
國二的時候我終於成為馬拉松選手。馬拉松需要高度的呼吸和速度調配的技巧,尤其耐力
是最重要的,因為這種賽跑考驗一個人的意志力能否持續很久。我每天跑二、三十公里,
從其中學到了「忍耐」。馬拉松使我變成另一個孩子。我變得越來越慢,越來越不多話。
我自己想心事,自己為自己做決定。我想要培養好的品德,馬拉松是最適合的運動。
有時候一天只上四節課,課後是辛苦的練跑。可是我沒有忽略學業。我努力在學校爭取好
成績,同時為了自己的興趣努力的跑。坦白說,這應該要歸功於母親,不是我。求學期間
媽媽一直要我補習。弟弟也一樣。他又是個模範生,所以我必須更用功,免得被拿來跟他
相比。
練長跑帶給我慘痛的經驗。我曾經得過某項全國賽跑的冠軍。自以為應該得到褒獎,會在
朝會時在別的學生面前受到表揚。可是卻是在自修課的時候,老師默默的把冠軍的獎狀塞
到我抽屜裡。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對馬拉松的熱忱完全化為烏有。我確實很愛跑步,也引以
為榮。只因為我選擇跑步,不像其他人選擇讀書,就遭到這種歧視的待遇,我覺得很不公
平。我有這種才份難道錯了嗎?
我遭到忽視,很難過,但我喜歡運動,因為我有這方面特殊才能。我想要進體育高中。
待續~~
轉自赫之窩 http://tw.club.yahoo.com/clubs/Mylove_JH/
BY kutseh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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