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鬥毆判守行為1年 曹格:一生都應做好事

看板Gary_chaw (曹格)作者時間15年前 (2010/01/24 20:25),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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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4日電】 2010.01.24 06:59 pm 藝人曹格去年涉嫌在香港中環街頭鬥毆,22日在香港法院獲判以1000港元(約新台幣 4,110元)交保,守行為12個月。滾石唱片今天轉述曹格說法指出,守行為是一輩子都應 該做好的事。 曹格去年9月在香港中環與藝人側田等友人到酒吧喝酒,不料他喝醉後對側田動起拳腳, 造成側田多處受傷。曹格在庭上承認犯案,也為自己引起的麻煩,表示悔意,稱自己當時 受到酒精影響。控方同意起訴,獲法庭批准,曹格向法庭承諾,簽保守行為1年。 滾石唱片說,最近「我會乖」這句話已經快變成曹格的口頭禪,他逢人就說「我會乖」。 對於法院的裁決結果,曹格表示很尊重也很接受法庭判定12個月守行為條例,「但對我來 說守行為不只有12個月,而是一輩子都應該做好的事。」 2009年曹格因涉嫌鬥毆取消2場香港演唱會,滾石唱片表示,主辦單位見曹格的風波已告 一段落,去年底又橫掃中國、香港10餘個音樂大獎,證明他的音樂實力依然倍受樂迷肯定 ;再度力邀曹格舉辦演唱會;只要時間安排得當,香港開唱應該有望。 【2010/01/24 中央社】@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204.56

01/24 20:47, , 1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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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0:49, , 2F
推一輩子都應做好事!!
01/25 00:49, 2F

01/25 11:05, , 3F
希望不要再有不好的新聞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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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0:27, , 4F
曹格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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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N3mo8X (Gary_ch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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