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天條款 為當兵藝人另闢活路

看板Ethan_Ruan (阮經天 - 小天)作者 (自由人)時間12年前 (2012/06/07 10: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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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條款 為當兵藝人另闢活路 中國時報【黃識軒╱台北報導】 阮經天(小天)正服替代役,日前因廣告曝光惹出賺外快嫌疑,爭議6日有結論,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李忠敬表示:「未來有演藝人員進來,第一優先告知相關規定, 服役期間不能兼差、兼職,不能有『營利行為』。」因小天這個案例,從此多了 「小天條款」:演藝人員當兵後,都會被耳提面命一番。 閃兵明道 也曾受關注 據悉,小天是首例,役政署很慎重處理,5日晚派署內督察看合約正本,確定小天目前 正在曝光的廣告,是當兵前所拍,今年1月20日前皆履行完畢。6日上午督察回報 「合約沒問題」,李忠敬則說:「基於保護合約,不能透露內容。」 因小天創替代役先例,當兵前拍完廣告,當兵期間新廣告播放,未來藝人不用再擔心入 伍後零曝光、收入銳減、人氣驟跌,李忠敬說:「你(指藝人)所有動作在服役前完成, 我們公權力也管不到,我們只管服役期間有沒有違規。」 閃兵11年的明道,今年32歲,在陸軍儀隊服役,是國防部國軍,他曾因念大學念11年換 5間學校,導致校方嚴格規定學生請假,該規定被稱「明道條款」,如今小天也開創 「小天條款」,國防部表示:「明道只有剛來時,讓很多媒體在門口受訪,現在他很低調 。國軍很嚴,藝人不可參加、出席任何營利活動,也沒有時間。」 如違規兼職 送軍法偵辦 國防部也表示,現役人員經查獲違反「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如涉違法, 檢附相關具體事證,移送軍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9.180
文章代碼(AID): #1Fq0nuFl (Ethan_R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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