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感謝老天讓我吃苦後才走紅 阮經天
雖然不是最新的文章,可是覺得這篇寫得很好!來跟大家分享
http://mag.nownews.com/article.php?mag=2-2-476
採訪撰文/陳瓊妤 服裝/蕭景引 化妝、髮型/葉曉菁 攝影/陳明聖
和小天是舊識,以前他還是小模時,講話亂七八糟,愛笑又愛鬧,像個長不大的死小孩。
熬了七年,原本已經打算退出演藝圈去唸書,結果電視劇讓他爆紅;再次見到他,天不怕
地不怕的個性一點沒變,但是,談吐極有條理,思考明顯很有深度,而且,已經是個很有
責任感的男子漢了。
走紅之前,小天過了很多年年薪只有20多萬的日子,拍完《我在墾丁天氣晴》回台北家中
時,還被斷水斷電,從小就是游泳隊長,也總是帶頭玩樂的孩子王,那段漫長黑暗的日子
,似乎走在一條看不到盡頭,也沒有明燈指引的長路上。他說「以前我一直都覺得自己是
最屌的,游泳我是游最快的,也都是我在當頭。進了這個圈子後完全不是這樣,自己想說
我到底在幹嘛,淪落到家裡沒水沒電,我還曾經拿很多個一塊錢到銀行去換鈔票吃飯。我
很感謝老天沒讓我在一開始就爆紅,我很容易昏頭,這六、七年的磨練對我而言很重要,
可以說是嚐遍人情冷暖。還記得接第一部戲時還沒拍完,就跟我媽講說,要來定車了,要
當明星了,這想法很要不得啊,之後就窮了七年!」
兄弟情義就是一切
演戲也演上了癮,小天在《艋舺》中飾演的「和尚」,是個城府很深、以鳳小岳為天的保
護者,戲中他們是太子幫,戲外,小天與他家鄉台中的兄弟們可以另組台中幫,交情好到
來了一兩百個朋友在電影中演出,他彷彿馬如龍上身,豪氣萬千的說「我一呼他們就上來
了啊!我很重感情,也不覺得自己做明星有什麼了不起,以前台中的朋友到現在還是很好
,當初上台北工作,他們支持我,對我期待也很大,這種感情跟戲裡面很像,做任何事情
都是為了兄弟在做,我常覺得不可以讓我兄弟失望。對我而言,說以前叛逆啊什麼的,其
實當時不會察覺到自己這樣很壞或叛逆,就像電影說的義氣,朋友在哪裡我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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