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不懂得時寧願不遇上
我外公曾對我父母告狀說;
這小孩在家不看書的,就喜歡那個唱戲的誰誰誰…
一直記得這句話,因為不認為戲子是對演員的尊稱。
其實我從來不把人當作神一樣在崇拜,
說當她是女神,那只是一種讚美,不是真就認為她是聖人。
傳說中的耶穌基督,聖母瑪麗亞就很完美,
可是我不願做她們的信徒,不相信這麼虛構的慈悲。
其實我很清楚,演員的專長就是演戲,
不僅是對著攝像機,任何場合都可能是。
這和戲子有著異曲同工之處,最大的區別我想就是在操行上面,
李碧華說,戲子無情,婊子無義。
很顯然,在她心裏戲子和妓女是同位的,可以同日而語。
都是無情無義的人,都是職場獵手。
我也相信這不是以偏蓋全,而是沙漠遠大於綠洲的真相。
舊社會愛上個戲子就是普通人家所見不得的事,
那現在崇拜上個演員難道就不可恥嗎?
難道就不是年幼無知的表現嗎?
其實我們受過高等教育,學過禮義廉恥,這些道理都明白,
因為在高考作文上,如果題目是崇拜的人之類的,
我怎麼都不會寫上個明星,因為寫的再激烈,都是不會得分的。
在現實面前我們還是懂得取捨,學著衡量。
就是偏偏我願意相信,自己崇拜的那一個和別的演員不一樣,
她不是戲子,她不是一味的在作秀,
螢光幕前,她總有些真笑亦有真淚,
而對於她,我是不斷的在瞭解,卻永遠都不懂得她。
面對別人的質疑與批評,我會說,
是你們拒絕瞭解她而對她妄自菲薄。
總是那麼袒護她,總是在找一切理由維護她。
發自真心的想說,演員還是不要淪落到戲子,
還是多拿些真誠出來,懂得感恩。
如果她並不在乎別人的眼光,喜歡她的人的看法,
其實很公平的,我們也很容易把真欣賞變成假愛慕。
鐵打的明星流水的粉絲,就是這個道理。
當我們今天在這裏喊過我愛你之後,
明天在別的演員那這樣喊的時候,
也是她演藝之路走到盡頭的時候了。
我不想是這樣的粉絲,我也希望我喜歡的演員不是這樣的人,
即使是,也請她裝一下,不要流露出來。
《魔戒》結局裏面,亞拉岡說過:我們有天可能會背信棄義,可能會出賣朋友,
但絕對不是在今天!我們粉絲會學習這種精神。
那是不是她也應該感悟張愛玲的一句話“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反之,她遲早會感受到什麼叫不惜歌者苦,但傷知音稀。
等到知音難尋的時候,就算把琴斷了也已經無濟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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