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盡毀 陳冠希廣告被抽起
(星島日報報道)裸照事件震撼整個社會,事件主角陳冠希被網民唾罵「世紀賤男
」,至今仍有多份廣告合約在身的他,疑因形象「大插水」,有關他的廣告近期陸續被抽
起。有律師指一般廣告合約均會訂明條文,要求代言人保持形象,如藝人因形象受損而令
廣告商蒙受損失,廣告商有權向藝人追討賠償。
易辦事廣告 只剩三拍檔
受疑似裸照風波影響,不少與陳冠希有關的廣告近日陸續被抽起,部分廣告商可能向
他追討損失。此外,陳冠希因事件形象直插谷底,也令他損失逾千萬元廣告收入。
現時他只剩下「EPS i DO」一個已拍攝的廣告尚未「出街」,雖然該公司網頁內仍有
陳冠希的宣傳照,廣告製作花絮仍能看見陳的蹤影,但在農曆新年前仍張貼於銅鑼灣
、旺角 港鐵站等大型EPS廣告已被除下,港鐵站月台燈箱更只看見另外兩位代言人的
海報。
據悉,EPS廣告其餘三名代言人林海峰、蔡卓妍及黃偉文的電視廣告已陸續
在黃金時段播映,唯獨陳冠希的部分仍然是只聞樓梯響。
除了易辦事廣告之外,早前在電視熱播、由陳冠希主演的Manhattan Titanium信用卡
廣告已悄悄被抽起。據悉,該廣告在農曆新年前遭停播。信用卡發言人表示,陳冠希的廣
告只是為期一個月的短期電視廣告,停播與疑似藝人裸照事件無關,更否認因此遭受任何
損失。
至於其他與陳冠希仍有合約關係的廣告商,如百事可樂及Jacob & Co.手表,仍持觀
望態度,對於未來的合作計畫則不置可否。
失千萬收入 隨時遭索償
隨覑信用卡廣告停播、易辦事廣告上映無期,其他廣告商也對陳冠希避之則吉,估計
陳將因此損失逾千萬港元的廣告收入。疑似裸照事件不但令陳冠希形象「大插水」,連收
入來源也面臨被斷絕命運。
律師梁永鏗表示,為保障雙方利益,廣告商一般在合約條文上都會要求廣告代言人保
持一貫形象,如代言人在合約期內形象受到破壞,令廣告商因此而遭受損失,如令生意額
大跌或公司形象受損等,廣告商均可循民事途徑向代言人追討賠償。
梁永鏗強調,廣告商須提出實質證據,證明其公司因代言人形象破壞而損失慘重,如
廣告推出後令生意受負面影響,銷售額大跌等。但有律師認為,這類民事索償比較困難,
雙方或會以庭外和解方式解決事件。律師黃國桐認為,這種案件一般蒐證較為困難,而且
勝訴的機會較低,因此廣告商未必會冒險循法律途徑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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