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靚私隱隨時爆

看板Chilam (張智霖)作者時間16年前 (2008/03/27 13: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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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7 【東方日報專訊】 昨日本報收到一位自稱張智霖、袁詠儀(靚靚)所住大廈之物業管理主管來信,揚言對 靚靚之生活習慣與私隱很清楚,只要有報酬便願意爆料。記者就此事致電張智霖,EQ甚 高的他沒太大反應,並直言行得正、企得正,沒甚麼好擔心! 張智霖、袁詠儀剛搬新屋不久,便收到「大禮」。昨日,本報接獲一名自稱是張智霖、 袁詠儀所住大廈之物業主管來信,指自己對袁詠儀之生活習慣與私隱知道得一清二楚, 還附上張智霖之手提電話號碼。信中揚言如有報酬,定必提供更多資料! 家人生活正常 倘若真有其事,身為保安人員,將住客私隱作賺錢工具,行為認真卑劣!記者就此事, 致電張智霖,EQ甚高的他,對此事反應不大,只表示:「唔知係咪同我前幾日鬧個看更 有關,因為有鱓小朋友鰠大堂踢波,咪話鰦個看更幾句,但都唔知係咪有關鮋。(擔唔 擔心私隱曝光?)唔擔心,成家人都生活正常,無咩可以爆。(擔唔擔心家人、靚靚鮋 安全?)唔擔心,手提電話好多人都會知。(會唔會改手提電話?)唔會。」 記者亦就此事試圖聯絡該名物業主管求證,但因對方正在開會,惟至截稿仍沒有回覆, 故暫時未知該封索酬信件是否真的由該名主管所寄出,抑或是有人冒名嫁禍。 可從民事索償 至於身為保安人員,去信報館欲收錢爆住客資料,是否觸犯法例,律師黃國桐表示:「 唔算係刑事,但就破壞鰦保安人員應有鮋誠信同信託責任,若果真係爆鰦料鮋話,當事 人可以循民事訴訟索償。(如果該位物業主管是被冒認的話,冒認者會觸犯甚麼法例?) 當然會觸犯誹謗罪,而誹謗罪亦分民事與刑事,若果是惡意誹謗,就屬於刑事,最高刑 罰會判坐十年監。」 文:影視組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18/1/1/681836/1.html -- 樂天天王--古天樂 楊光大少--張智霖 天地傳奇--羅嘉良 亦邪亦正--江 華 絕世神捕--陳 豪 俊逸型男--方中信 氣質靚女--楊恭如 金牌冰人--張可頤 才貌雙全--郭羨妮 黃金潛艇--廖于誠 強打少年--陳冠任 勁力十足--王勁力 -- ˙◢◣˙ 情報員標號:218-165-118-112.dynamic.hinet.n ├┼ 隸屬★單位:中央情報局 (bbs.e-cia.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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