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志玲捍衛藝人工作自主權 高喊:我們不是派遣人員

看板ChiLing (林志玲)作者 (fa)時間14年前 (2010/10/21 03:41),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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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又是專案組 下面一篇 很值得看^.^ 網址 http://tinyurl.com/23lvy6p 圖片 http://tinyurl.com/2e473o3 林志玲悍衛自主權,強調自己並非凱渥派遣人員。 專案組/台北報導 在本報讀者爆料指出凱渥做帳錯誤後,凱渥前天終於表態林志玲不是凱渥員工,讓這起92 至94年的欠稅官司出現變化,林志玲昨天透過律師強調自己對工作有自主權,不受凱渥支 配,高喊:「我們不是派遣人員!」 強調授權凱渥簽約 不應認定為薪資 賦稅署針對此案曾指出,藝人所得性質全看合約訂定形式,如果以經紀公司名義簽約接案 ,再指派藝人演出,將被認定為「薪資所得」,若藝人委託經紀公司為代理人洽談工作, 並以藝人名義簽約,則可視為「執行業務所得」。林志玲的律師牛豫燕與會計師彭運表示 ,林志玲的狀況屬於後者,因此主張收入為「執行業務所得」,且在林志玲授權凱渥簽約 的契約前提下,就算合約上只有凱渥與廠商,也不能說是凱渥接洽,再指派林志玲履行工 作,進而認定為「薪資所得」。 凱渥記帳不符事實 影響收入認定 對於凱渥的記帳爭議,彭運會計師舉例,林志玲若賺取100元,凱渥依約收取20元的傭金 ,在林志玲委任凱渥代收代付的契約前提下,凱渥應記帳為收入20元,而不是將80元記成 營業成本,凱渥記帳是否影響凱渥的課稅,這是另一個問題,重點是記載應該符合事實, 因為這樣的做帳錯誤,會造成收入究竟是「執行業務所得」或是「薪資所得」認定錯誤, 也會給財稅機關無限擴張解釋的機會。 記者向林志玲詢問回應,昨天她透過律師做出簡短聲明:「請相信我們承接工作有積極的 自主權,也有權利拒絕承接不適宜的。同樣的,請肯定每位藝人的獨特性與專業,絕對擁 有延攬業務的能力。只是單純希望這業界的實際經紀與委任關係能有多一點認識,我們真 的不是派遣業~我們每一個人對自己的業務都承擔著責任。」頗有悍衛主權意味。 此外,林志玲認為既然與凱渥簽的是「委任和約」,且領到的扣繳憑單是「執行業務所得 」,當然就依稅法扣除費用支出後申報個人所得稅,對報稅人而言,很難區分何者為執行 業務所得?何者不是? 凱渥方面表示對於這起官司前天的聲明稿已解釋清楚,不再多做回應。 官司纏身 不忘幫哥哥準備婚事 雖然官司纏身,林志玲對哥哥林志鴻的婚事可說盡心盡力,不但主動打電話給圓山飯店訂 場地,嫂嫂劉思綺的婚紗也提供了意見,媽媽吳慈美挑禮服時林志玲也全程陪同,據瞭解 ,週五哥哥婚宴當天,林志玲將穿上粉膚色及膝洋裝,擔任總招待。 另一篇報導 標題 :台灣納稅人 你為何不生氣! 網址 http://tinyurl.com/2bhb6y9 民國100年總預算 舉債高達2250億元,98年度公務員獎金1233億無法源依據。 國家財政惡化?審計部查核報告指出,98年度公務員獎金1605億,其中1233億根本沒有法 源依據。離譜吧?為什麼公務人員有俸給,有年終獎金、考績獎金,去做本於職責的工作 還要拿獎金?(難道沒獎金就不辦事?)這些沒有法源依據的獎金,比如稅務單位的績效 獎金、檢舉獎金,不但助長稅單浮濫,更是不實檢舉的誘因! 人民欠稅,重罰好幾倍,限制出境、管收樣樣來。 今天被核課一筆稅捐如果逾期繳納,會外加滯納金和利息。滯納金的算法是每逾期2天1% ,最多加計到15%(30天),若用年率計算,滯納金的年利率高達182.5%,都已超過刑法 重利罪年利率標準(銀行卡債近 20%算啥?!),訂定這種罰則的政府不是帶頭違法嗎? 符合比例嗎?沒有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宗旨嗎?還是……反正人民沒意見嘛!政府 就繼續這樣搞錢,人民活該!誰叫你們沒意見、不吭聲。 以賀一航為例,雖然他有些負面新聞,但無損於他在憲法上應受保障的人權。如果是你, 原本只欠稅二百多萬,卻因高利率滯納金及罰款,飆到八百多萬,你願意繳嗎?繳得心甘 情願嗎?民眾多抱著看戲的心態,也讓國稅局及行政執行處放的訊息牽著鼻子走,不去深 思事件背後的原因與真相-不公平、不合理的稅制稅法!大家認為這種事不會發生在自己 或家人親友身上嗎? 如果真發生在你自己或家人身上,你還會以八卦、笑話看待嗎?不 要懷疑,不合理的稅制不改、稅法不修,人人有機會,總有一天輪到你! 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 台灣有卡奴、債奴,但是有更可憐的稅奴,因為很多稅都是莫名其妙來的,稅務機關有很 大的權力來認定人民的所得性質(就像林志玲的稅案),因稅務人員發單課稅很簡單,隨 便開張稅單,百姓不服就去復查、訴願、打行政救濟,但在「抗告不影響執行」情況下, 銀行帳戶被凍結、公司倒了,出去也找不到工作,加上限制出境等手段,逼的欠稅人走投 無路,很多人只好走上絕路! 有人敢對國稅局抱怨嗎?不 ﹏ 敢 ﹏ 啊 ﹏! 國稅局權利大到沒有人能監督制衡了「連『法院判的不算數啦!』(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 長陳合發經典語錄)這種話也說得理直氣壯。」你敢有異見,我就查你的帳、課你的稅! 連各大媒體似乎也不敢碰觸這個敏感話題,因為國稅局可查每一個人、每一個企業的帳, 進而開單課稅 ﹏ 恐怖哦 ﹏ 這是什麼時代!!什麼政府?? 當你知道這些事發生在現在的台灣,你毫無感覺嗎?還不生氣嗎? 那就繼續讓那些公務員領高額獎金、政府哭窮吧! 繼續忍受不合理稅制稅法的壓榨吧! 反正老百姓也沒意見,活該! 希望這些訊息能讓更多人知道我國稅務實況真相-一起來關心我國稅法、稅制的改革,建 立更公平合理的稅務法制,才是國家、人民的福氣,期待一個人民可以安居樂業的台灣! (文字摘錄自公共電視之PeoPo公民新聞/作者:無官御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8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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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玲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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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公民記者訪問不等於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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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案似乎漸趨明朗,不過不管怎樣,希望受委任的凱渥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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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0:36, , 4F
,好好接洽工作,不要再捅旗下藝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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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lqO08y (Ch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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