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志玲出庭 粉絲要簽名、帥法官沒注意

看板ChiLing (林志玲)作者 (fa)時間14年前 (2010/09/24 04:08),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tinyurl.com/25ygwcq 圖片 http://tinyurl.com/2bb2zd5 名模林志玲被要求補稅及罰鍰共八百一十九萬元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開庭,她意外到庭旁聽,引起騷動。 圖/讀者提供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名模林志玲被要求補稅及罰鍰共八百一十九萬元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開庭,法官雖 然沒有傳訊林志玲,但她意外到庭旁聽,引起騷動。林志玲離開法院時只微笑說謝謝,全 案訂十月七日上午九時卅分宣判。 本案是由林志玲提起訴訟,她已委請律師、會計師出庭,合議庭因此未傳訊她。昨天是最 後的辯論庭,林志玲安靜地坐在法庭內聆聽,庭訊後有人羨慕地問審判長帥嘉寶「看到美 女感覺如何?」帥法官的回答卻是「沒特別注意到。」 台北市國稅局調查認定,林志玲從二○○三年到二○○五年的所得,分別是二百廿六萬餘 元、一千二百九十一萬餘元及二千五百七十七萬餘元,漏報部分營利及業務所得,須補稅 六百八十四萬多元,罰鍰一百卅五萬多元。 會計師、律師主張,林志玲並非領凱渥公司的薪水,她的收入屬於「執行業務所得」,依 法可扣除百分之四十五的必要開銷(例如美容美髮所需費用)再報稅。但國稅局認為林志 玲受僱於凱渥公司,收入是「薪資所得」,九成九都得繳稅。 昨天近中午才開庭,林志玲穿著藍色洋裝,薄施脂粉進入法庭;「志玲來了」的消息,很 快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裡傳開,不少人慕名趕到法庭親見美女名模,庭裡庭外都很熱鬧, 更有民眾逮到機會,在庭訊後請林志玲簽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14.212

09/24 10:54, , 1F
我也要簽名 我還要拍照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9/24 10:54, 1F

09/24 12:04, , 2F
所向披靡的魅力.. 志玲這回更美了 秒殺法院 呵呵..
09/24 12:04, 2F

09/24 13:29, , 3F
她這洋裝幾年前去台科大演講也是同一套!
09/24 13:29, 3F

09/25 00:08, , 4F
哈哈~這篇新聞看了很歡樂耶!!!志玲果然無敵
09/25 00:08, 4F

09/25 16:10, , 5F
自由約應該跟律師一樣是執行業務所得吧......
09/25 16:10, 5F

09/25 16:34, , 6F
不知道記者記錄的實不實在,感覺法官已有心證了,對名人,
09/25 16:34, 6F

09/25 16:35, , 7F
特別是美女,特別不利。
09/25 16:35, 7F
文章代碼(AID): #1CcxEoRn (ChiLing)
文章代碼(AID): #1CcxEoRn (Chi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