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聞] 鏡週刊 正宮想輕生已刪文
說真的其實很難想像他們這種大明星
談戀愛是什麼邏輯,我想一定跟一般人很不同吧
況且看陳之前跟小虎很明顯就不是要找人結婚共創未來,在一起10多年了40歲還不結婚,
她現在要找的另一伴只是要個懂她
能讓她心動的對象吧!
雖然眼光是滿差
有被公司包裝的明星談戀愛應該是過一天是一天?
對方還是一般上班族會去查對方經濟狀況嗎?我也不知,我是綺貞的話只會把戀愛當生活的小調劑而已,又不是沒事業跟生活要找對象託付終生,跟小虎10年都沒嫁了
覺得應該要「查明對方底細」?
我覺得自己先開始懷疑另一伴會有種先否定自己眼光的感覺欸…翻人家皮夾查手機?
我自己認定了一個人是不太會懷疑也不想作這種事降低格調(我自己啦)
聽說男方已分居,
聽說男方已分居,
聽說男方已分居,
那宣稱已離婚、抽空帶小孩,
我還會覺得他形象很加分,
很多離婚的男人又不是就完全棄小孩於不顧,
再者綺貞是添翼老闆之一她會24小黏著男友問「你人呢?」
我覺每個人真的不同,
有朋友給另一伴空間換來的是發現對方與姐妹同居;
有的幫女友一起帶姐姐的小孩,
結果跟對方求婚時才坦承「對不起那其實是我的小孩,你看到的姐夫其實是老公」
很扯的事情真的都不是八點檔
要說我嗎,我也曾分手一年後才發現前男友同時跟三個人交往,說我笨我認,但我早上上課,晚上打工,平時也很給對方空間,想好好地談戀愛也不猜忌懷疑查勤,成熟理性的換來就是一年後才聽說他當時還有另外的女友
男方一直躲著很無言,
正宮不知有沒有連老公一起告,
如果抓到是空姐她的罪就沒那麼重沒這麼不應該嗎?
她身為公眾人物犯錯,對不起的是公司跟她的歌迷,
沒有身為明星就「更不該當你的第三者」,
是任何人任何女性都不該
純屬個人想法
純屬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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