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冇搞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為beyond索賠34萬)
www.XINHUANET.com 2005年10月18日 15:57:06 來源:中國法院網
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訴北京中歐階梯文化藝
術交流有限公司、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河南大河傳媒諮詢策劃有限公司表演權侵權糾
紛案件。
原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訴稱,原告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批准成立的音樂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依法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組織,根據其所獲得的香
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的授權,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著作權的授權及參與訴訟。
上述三被告於2005年7月22日在河南省鄭州市清華園體育場(航海體育場)舉辦了名為
《beyond的故事2005鄭州演唱會》。三被告在未獲得原告許可,未繳納著作權使用費的
情況下,公開演出了《大地》、《願我能》等19首由原告管理的音樂作品。原告發函交
涉後,被告仍拒絕與原告協商解決著作權問題。現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著作
權使用費及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34萬餘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作者:高福勇 姚嵐
(責任編輯:熊紅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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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搞錯阿~~~~???
他們本身就是原創者耶!!!(雖然有部分是家駒做的歌)
但是他們是以Beyond的名義而演唱歌曲,為何還得繳納著作權使用費???
竟然還成為被告?????
暈倒我~~~~~
不愧稱為共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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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club.yahoo.com/clubs/beyondlings/
我的家族<<beyond-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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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235.77
推
10/20 10:0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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