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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les ]
討論串[問題] 蠢問題 關於約翰藍儂
共 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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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講一些我的個人淺見. Paul作的歌的確是好聽,能讓人到現在還能繼續傳唱、翻唱. 不過我覺得這是因為比較合乎大眾口味的東西. 像是原PO說的那幾首...... 不過我認為John被大家記得. 是因為他創造出新的音樂類型,前人沒做過. 甚至現代也很少人能超越. 當時他還在Beatles時期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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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對一些明明不懂披頭四的人而言(下面會詳述). 約翰藍儂,藍儂.... 這個名字似乎已經被市俗化,市儈化,甚是弄成一種很討人厭的時尚化. 很多人不懂披頭,卻說的一口好"藍儂". 有的是一昧讚揚披頭 凡是披頭就是好東西 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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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一定. 像是"here,there and everywhere"這首優美調性的歌曲就是John寫的. 但是由Paul來唱. 好像也有一些歌曲 是標明Lennon/McCartney,但卻是由Harrison所唱的. (我記得好像有一首跟跳舞有關的歌曲就是). 還有 他們剛開始 一起寫歌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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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面推文 我有看過某個網站上有寫. 不過現在似乎已經找不到那個網址了~~. 後來我在amazon上買了一本書. 裡面有詳細記載每一首歌的創作起源 靈感 以及由誰所完成 等等資訊. 甚至連合寫的作品都寫出大致比例之分配!!. 也有載明資訊的出處 通常都是披頭四成員在各類訪談報導中自己所提及的. 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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