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小威想同台 保羅麥卡尼說NO!
共 14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urtlennon (Ecstasy&Wine)時間23年前 (2002/04/22 22: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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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不偶像其實沒多大關係吧. 形象的東西還不是公司跟歌迷捧出來的. 今天Paul沒興致跟小威玩主要還是實力與成就的關係吧. 小威肚子裡如果拿的出Paul十分之一的東西相信Paul也不會拒人與千里之外. ㄟ...除非他們有仇啦 ^^. --. The only interesting answers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nnon (橡皮靈魂)時間23年前 (2002/04/20 08: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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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AntiFashion想表達的 就如同他id的意思. 其實被冠為"偶像歌手"不是罪惡 畢竟要先藉由群眾起家. 反過來才有力量推銷自己的概念. 但"偶像歌手"的模式 如果歌手本身陶醉在其中的話. 很容易為了符合群眾口味去創作. 這時候歌曲的內容會比較缺乏原創性. 比較不能跳出大眾文化的邏輯來獨立
(還有1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rsair (新竹真無聊)時間23年前 (2002/04/20 07: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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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好不平的啦. 那是因為你覺得"偶像歌手"四個字是一種污名.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7.234.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hnLennon (力元商店)時間23年前 (2002/04/19 23: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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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流行歌啊!我覺得不少! ^^^^^^^^^^^^^^^^^^^^^^^^^^^^^這種人最幸福~--.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1.80.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anchang (PEACE)時間23年前 (2002/04/19 18: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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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這是公平的。. 如果不是因為他們對大眾文化有廣泛的影響,. 哎,換句話說如果不是這些迷妹,. 你怎麼可能過了快四十年在地球的另一端還聽得到他們的歌?. 這對藝術家不是最完美的情境嗎?. 既得以登峰造極,又得以錦衣華宅。. 難道你希望他們雖然才氣縱橫,卻永遠沒有人注意到他們的努力,. 如無數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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