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Apple音樂控告Apple電腦被判敗訴

看板Beatles作者 (Beatlemania)時間19年前 (2006/05/11 22: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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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9 18:33:45 【艾格整理報導】 由披頭四(The Beatles)在 1968 年成立的 Apple 音樂事業公司已經 多次與 Apple 電腦對簿公堂,為了避免雙方衝突一再發生,兩家同名 的公司在 1991 年的侵權官司和解後訂立了一個協議,協議中限制 Apple 電腦不得經營與音樂相關的事業,以免消費者對兩家 Apple 的 辨識產生混淆。不過就在 Apple 開發出 iTunes 與 iPod 之後,雙方 的歧見又出現了,Apple 音樂再度告上法庭,控告 Apple 電腦違反他 們 1991 年的協議。以往類似官司都是由 Apple 音樂勝訴,但是這次 英國的法官卻在前幾天判定 Apple 音樂敗訴,Apple 電腦並沒有違反 協議。此項判定的主要原因在於 Apple 電腦認定 iTunes 是一種檔案 分享機制,所以應該屬於科技類的範疇,不能算是音樂事業,而法官也 同意這一點,因此判定 Apple 電腦並無侵權也沒有違反協議。 Apple 音樂事業的擁有人-兩位披頭四的團員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以及林哥史塔(Ringo Starr),還有兩位已故披頭四團 員約翰藍儂(John Lennon)和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的家屬 -尚未決定是否要採取進一步的上訴行動。(MTV.com) 資料來源: http://www.mtvchinese.com/News/International/200605/10/01.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2.92
文章代碼(AID): #14OqG7Be (Bea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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