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控誹謗楊宗緯 利菁獲判無罪

看板AskaYang (楊宗緯)作者 (累累)時間16年前 (2009/11/25 19:5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更新日期:2009/11/25 04:09 記者劉志原、林佳宏、陳尹宗/台北報導 本名吳明恩的主持人利菁,被控與夜店公關龐清遠在節目中影射歌手楊宗緯帶美眉開房間 ,台北地檢署依誹謗罪起訴利菁及節目製作人黃琳容,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罪證不足,判利 菁及黃琳容無罪;仍可上訴。 利菁經紀人:開心獲清白 判決書指出,利菁在97年3月24日「麻辣天后宮」節目錄影時,邀請夜店公關「阿龐」爆 料有歌手帶美眉開房間,暗指帶女生開房間的是第一屆選秀節目的楊姓參賽者,影射楊宗 緯就是主角。 經報社記者報導後,楊宗緯遂對利菁、製作人黃琳容及阿龐提出誹謗告訴,並要求阿龐登 報道歉及賠償。阿龐已遭依誹謗罪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並賠償1元及登報道歉。 利菁及製作人黃琳容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利菁主持工作,並無防堵來賓發言 及記者到場採訪報導的義務,且該段節目並未播出,法官認定利菁、黃琳容沒誹謗犯意, 判兩人無罪。 宗緯律師:未收到判決書 利菁的經紀人雅雯昨說:「很開心,謝謝還我們清白。」另外「麻辣天后宮」及所屬的衛 視則低調,表示一切都給律師處理。 楊宗緯的委任律師賴芳玉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判決書,本案件當初是檢察官主動偵辦, 對利菁和製作單位進行起訴,至於是否上訴,是要問檢察官,楊宗緯忙著為金馬獎進行彩 排,為了讓他專心工作,還未轉答他此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5/78/1vm6z.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14.47
文章代碼(AID): #1B3HdiRg (AskaYang)
文章代碼(AID): #1B3HdiRg (Aska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