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許安進違約事由說明書
來源: http://www.onlyaska.com/20090205news.htm
許安進違約事由說明書 (2009年2月5日)
1. 本合約原有效期間為兩年,自2007年11月5日至2009年11月5日止,楊宗緯於2008年
10月13日寄發存證信函單方終止合約,自許安進於次日10月14日收到信函時合約之
終止即開始生效。
2. 本合約中雙方皆有單方終止權,楊宗緯單方終止合約所依據之合約條文為【第七條
】(雙方單方終止權及責任分配)的【第三項】及【第九項】:(甲方:許安進 乙
方:楊宗緯)
【 第七條第三項】:甲方無正當理由而違反本合約之義務或其他約定而足以影響雙
方信任關係或危及乙方及其家人安危者,經乙方催告而不改善者,乙方得單方終止
本合約。
【第七條第九項】:甲方如違反本合約第五條第八款,遲延支付乙方應得款項,經
乙方催告而不履行者,乙方得單方終止本合約。
3. 關於合約終止的效力,完全沒有問題,連2月5日主持本案件開庭的審判長都說,就
算雙方想要再繼續合作,不是繼續原合約就可以,而是必須另外簽訂新合約才行。
4. 本合約沒有違約金條款,故雙方提前解約均不需支付違約金,但如果任何一方認為
對方在合約終止前的違約行為造成己方損失的話,可具體舉證損失情形向對方提出
損害賠償訴訟,此乃根據【第七條第五項】:因可歸責於任一方而違反本合約之義
務致他方受有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5. 楊宗緯之前一直沒有公開向媒體說明合約糾紛的諸多問題,乃因遵守【第9條】:
雙方應就本合約內之約定事項嚴守保密義務,非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揭露於第三人
。違反此項條款的話,對方可提前終止合約,或者是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6. 合約正式簽訂之後雙方都有遵守合約的義務,遺憾的是,許安進違約之處罄竹難書
,嚴重傷害雙方信任關係,經楊宗緯律師多次發函催告,均未展現具體改善之誠意
,許安進違反本合約之處在這裡逐一詳細列舉說明如下:
(1)【許安進簽定的廠商合約履約期限超過經紀約授權範圍】
◆除了唱片發行權之外,許安進也把部份經紀權轉讓給華納唱片,而且履約期限超
過經紀合約有效期限達兩年之多,由於牴觸本條款,那些超出授權範圍的經紀權
轉讓根本就無效。如果許安進多簽幾份這種逾越經紀約期限的廠商合約的話,勢
必造成許多棘手的法律與道義包袱,對楊宗緯造成嚴重的困擾與負擔,許安進此
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不但有欺騙廠商之嫌,而且明顯藐視合約精神,嚴重破壞雙方
的信任關係。
(2)【許安進沒有保障楊宗緯演藝事業的合法權益】
◆由於許安進遲遲未解決之前拖欠KTV業者的兩千多萬元債務,楊宗緯遭受拖累,
歌曲無法在台灣與內地的KTV上架點播,目前楊宗緯是台灣唯一歌曲無法進入KTV
的暢銷歌手,不但損失歌曲授權費,而且也嚴重影響楊宗緯作品的傳唱度。楊宗
緯的個人單曲《洋蔥》是台北之音年度百首單曲冠軍,另外兩首歌也進入前15名
,然而這些歌在KTV卻都唱不到,實在是太離譜。
◆況且,海外華人地區有很多KTV都可點播到楊宗緯的歌曲,但是許安進卻拒絕支
付楊宗緯任何海外KTV點播版稅,宣稱海外地區所看到的楊宗緯專輯伴唱帶全部
都是盜版,意思就是說,楊宗緯的專輯在全世界的KTV都無法合法上架,果真如
此,那等於說任何歌手只要成為許安進的簽約藝人,其作品就會遭到全世界的KTV
抵制,歌手的權益嚴重受損,忠實歌迷們無法唱到自己最喜愛歌手的歌曲,這全
都是許安進造成的。
(3)【許安進多次惡意中傷楊宗緯】
◆經紀人應該要當藝人的形象化妝師,替藝人塑造良好形象,並且盡力消弭不實的
負面形象,楊宗緯與許安進簽約之後,十個月之內爆發二十五件以上重大不實負
面新聞,許安進從未主動替楊宗緯發佈新聞稿、或召開記者會,強力而有效地澄
清事實,以修補楊宗緯之名譽。更而甚之,這些不實負面新聞當中,有泰半是許
安進自己直接在媒體惡意中傷楊宗緯,或者是放任工作人員向媒體胡亂造謠爆料
而來。許安進這種不負責任的新聞處理態度造成楊宗緯名譽與精神上的重大損失
,是嚴重的失職行為,在台灣演藝圈過去幾十年來,從未見過比許安進更會抹黑
自己藝人形象的經紀人。(請參閱【附錄:許安進對於楊宗緯不實負面新聞的《
超不負責任》處理態度】)
◆許安進不只是在媒體誹謗楊宗緯,也向合作廠商惡意中傷楊宗緯,許安進甚至在
自己通告喬不好的時候,在跟廠商的e-mail通訊中謊稱楊宗緯推通告或大牌難搞
云云,導致廠商對楊宗緯產生誤解,此種惡意中傷的行為非常不負責任。
(4)【許安進拖欠楊宗緯應得之酬勞】
◆楊宗緯於2008年5月17日在小巨蛋開萬人演唱會,票房成績九成八,幾乎滿座,
廠商預算書提出的預算數字遠遠低於票房銷售收入,而且許安進也曾發簡訊告知
楊宗緯演唱會有盈餘,但是之後卻以賠錢為藉口,拒絕依合約規定支付楊宗緯應
得之四成利潤抽成,也拒絕交付帳冊明細給楊宗緯以資查核。
◆多筆帳目不確實,沒有支付楊宗緯應得之酬勞,連同未全額支付的517小巨蛋演
唱會應支付款項,許安進拖欠楊宗緯之金額估計有數百萬元之譜,相關帳目及單
據會在日後開庭時一一公開,相關廠商也會請法官一一傳訊他們出庭作證。
◆楊宗緯的個人專輯是台灣2008年上半年度銷售冠軍,小巨蛋萬人演唱會的票房成
績幾乎滿座,而且演唱會的舞台設計也並不特別豪華繁複,但是許安進卻老是對
外宣稱他賠了多少錢,投資尚未回本云云,其說詞實在令人難以相信。
(5)【許安進拒絕提供楊宗緯廠商合約影本】
◆許安進不但從未依照合約規定事先提供楊宗緯廠商合約影本跟腳本等書面資料,
就連在事後廠商合約內容也還是被許安進當成機密資料,拒絕提供楊宗緯參閱,
少數幾份楊宗緯取得的合約幾乎都是經過多次催討之後,許安進才很不情願地提
供,這造成楊宗緯無法確實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也難以稽核實際應得收入。
◆許安進這種黑箱作業的後遺症非常嚴重,由於楊宗緯根本不清楚許安進對外簽了
什麼樣的廠商合約,楊宗緯常常發現自己莫名其妙被要求去履行他根本不知道的
義務,或者是驚訝地發現原本屬於他的權利不知何時被犧牲掉了,當楊宗緯發現
情況不對而表示異議跟質疑時,簽約廠商也很不悅,他們的認知是既然合約已經
簽定,楊宗緯就沒有理由不遵守合約,造成許多廠商對楊宗緯產生誤解。
(6)【許安進修改經紀合約內容前未經簽約見證人同意】
◆許安進沒有取得簽約見證人婦援會的書面同意,就擅自將部份經紀權轉讓給華納
唱片,因為與本條款牴觸,此轉讓行為完全無效,許安進此舉不但有欺騙廠商之
嫌,而且明顯違反合約精神,嚴重破壞雙方的信任關係。
◆本條款的設置跟這份條約產生的特殊時空背景有關係,楊許之前有過另外一次合
約糾紛,由於暴力討債集團首腦「空董」張忠信的涉入,那份合約是在爭議性很
高的情況下蓋手印簽字的,雙方當時為此上法院訴訟,後來婦援會義務律師團介
入協調,經過月餘的折衝才終於協調出本合約。當時為了確保雙方能夠尊重這份
新合約的內容,不任意更動,因此設計本條款,規定任何修改或轉讓,都必須經
過婦援會的書面同意,否則一律無效。最主要的考量還是在於許安進在外欠債數
億元,本條款的設置可防止他為了償還自己的部份債務,任意將楊宗緯轉賣給其
他公司。
◆作為簽約見證人,婦援會在本合約中的角色在於確保任何合約內容的修改都是經
過楊許雙方同意的,因此,本合約並不是完全不能修改或轉讓,而是,如果有必
要性的話,一定要先經過雙方同意,然後請婦援會律師出具書面同意函來做見證
。許安進這次的經紀權部份轉讓行為根本就沒有讓楊宗緯知情,更別說同意,楊
宗緯是在事實發生之後數月才得知此事,許安進的行為實在是太過份。
(7)【許安進沒有與楊宗緯協商通告內容】
◆許安進在簽定演出活動時,從未按照合約規定事先與楊宗緯協商,更未曾考慮楊
宗緯本人的意願,尤其是某些活動的政治選舉色彩濃厚,不論有無唱酬,都是楊
宗緯希望迴避的,但許安進一意孤行,完全無視於楊宗緯的強烈反對。以2007年
11月底的一次選舉造勢活動表演為例,許安進不僅沒有依照合約規定事先提供書
面合約資料,且楊宗緯已經口頭表達不願意參與此類性質之演出,也曾在後援會
網站公開發表【蠻橫】一文以表達他的抗議與無奈,然而最後仍在極度不情願的
狀況之下,遭許安進強行帶往演出。況且許安進當時曾在媒體承諾以後盡量不再
替楊宗緯接選舉場,結果後來還是又接了好幾場,說話不算話,食言而肥,完全
沒有誠信可言。
(8)【許安進強迫楊宗緯在身體狀況不允許的情況下工作】
◆楊宗緯以出色的現場演唱功力而聞名,是公認的實力唱將,但其實楊宗緯並沒有
接受過正規的歌唱或聲樂訓練,而許安進也沒有提供足夠的聲樂課程來指導楊宗
緯正確的發聲方式,新專輯錄製的時間太短太集中,之後又緊接著密集的唱片宣
傳期,而且每個節目製作單位都希望楊宗緯唱現場,楊宗緯也努力配合,宣傳期
結束後緊接著要開小巨蛋演唱會,在繁重的通告操勞之下,楊宗緯的聲帶耗損得
非常快。
2008年前面幾個月時,楊宗緯的聲帶狀況就已經愈來愈差,體重也不斷下降,5月
17日小巨蛋演唱會時,身形瘦削的楊宗緯強忍喉嚨的疼痛,憑著超強意志力,奮
力完成演唱會,締造了一場高水準的演出。然而細心的觀眾在觀賞演唱會DVD時
,可以從少數幾個開口唱歌的特寫鏡頭中,發現楊宗緯的喉嚨是充血的鮮紅色。
演唱會結束之後,狀況急遽惡化,僅僅不到一週時間,楊宗緯的聲帶狀況就嚴重
到他已經完全無法唱歌,連說話也只剩下微弱的氣音,而且體質變差,不斷發燒
生病。許安進明知楊宗緯的聲帶受傷,身體孱弱,無法工作,不但不曾替楊宗緯
尋求醫療協助,而且試圖強迫楊宗緯履行南亞技術學院的校園演唱通告。
◆聲帶的復原需要積極的治療與充分的休養,否則容易造成永久性的傷害,2008年
6月間當楊宗緯因聲帶傷勢仍未復原而無法進錄音室錄音時,許安進不設法尋求
有效的醫療協助來幫助楊宗緯恢復歌唱能力,只會持續催逼楊宗緯儘速復工,而
且還向媒體數落楊宗緯以生病為藉口拒絕錄音,諸此種種,都顯示許安進只圖短
期利益,完全不關心楊宗緯的健康狀況,也不在乎楊宗緯是否會因為永久喪失美
好歌聲而斷送歌唱事業前途。
◆在這方面許安進是有前科的,根據2009年2月3日出刊的第582期香港東方新地雜
誌 Oriental Sunday中的一篇孫耀威專訪,當年他之所以跟前經紀人許安進決裂
,是因為他一直過著非人的生活,精神已到崩潰的邊緣,後來他罹患急性甲型肝
炎,醫生要他休息一個月,但是他只休息三天,許安進就強迫他去新加坡,他進
醫院時已有生命危險,許安進卻還是逼他去做宣傳,最後他受不了才從日本逃回
香港。
(9)【許安進要求楊宗緯從事危及形象或名譽的行為】
◆擅長唱現場的實力派歌手最忌諱對嘴假唱,一旦被觀眾發現,對歌手的形象跟名
譽都是莫大傷害。2008年5月底,楊宗緯因長期過度使用聲帶、喉嚨發炎失聲而
無法履行南亞技術學院的校園演唱通告,許安進不但不設法取消或延後該通告,
或者是至少替楊宗緯尋求可行的緊急醫療協助,還捏造廠商合約有75萬元違約金
規定的謊言來恫嚇楊宗緯,並且強力要求楊宗緯用對嘴假唱的方式來完成表演,
此種短視行徑顯示許安進完全向錢看,並沒有替楊宗緯的長遠演藝前途著想。
(10)【許安進沒有全額負擔楊宗緯演藝事業所需之食宿交通造型服裝等費用】
◆楊宗緯家住桃園,為了演藝事業才由許安進在台北租小公寓給他住,按照合約規
定,許安進應該要負擔楊宗緯的住宿相關費用。然而自2008年6月之後,許安進
就常常延遲或不支付楊宗緯的水電費、電信費、管理費等費用,導致楊宗緯兩次
遭電信局停話,無法上網,面對一堆未繳帳單,楊宗緯只好自己找房東商量要求
自押金扣除。
◆2008年4月內地宣傳行程,許安進將食宿交通造型等費用由楊宗緯收入中扣除。
◆2008年夏天的金曲獎、精英獎、金鐘獎表演,許安進都沒有支付梳化造型服裝的
費用,全部由楊宗緯自行打理。
(11)【許安進沒有提供完整的所得明細報表】
◆517小巨蛋演唱會結束已半年多,許安進迄今仍拒絕交付演唱會的帳目明細給楊
宗緯,顯然是不想讓楊宗緯獲知真實的獲利狀況之後要求依合約規定抽成。
(12)【許安進沒有盡力為楊宗緯爭取演藝機會】
◆自2007年11月中旬之後,許安進就沒有替楊宗緯爭取到任何新的廣告代言,許安
進辯稱是因為楊宗緯負面新聞太多,然而這些負面新聞的內容泰半跟經紀公司有
關,而且許安進從未扛起經紀人應負的責任,主動積極地替楊宗緯澄清不實負面
新聞,楊宗緯的演藝事業之所以受到不實負面新聞如此大的傷害,許安進要負最
大責任。
◆盡責的經紀公司不但要努力減少負面新聞對藝人演藝事業的衝擊,更要積極進行
正面的公關宣傳來替藝人建立良好形象,以爭取更多的演藝事業機會。楊宗緯不
僅歌聲口碑遠播,唱片銷售表現耀眼,各種點播與票選活動經常奪魁,常常在大
型典禮擔綱演出,表現廣受好評,且熱心從事公益活動,況且楊宗緯本人在文筆
、美工、學業、體育方面的表現都不算太差,整體來說優點不算少,照理說,可
以用來宣傳的題材非常豐富。然而雙方簽約後一年之內,除了兩張專輯的宣傳文
案之外,許安進從未替楊宗緯發佈過一篇公關宣傳新聞稿,也鮮少辦慶功活動邀
請媒體採訪,在公關宣傳事務上明顯怠惰失職。
◆許安進身為經紀人,在合約期間理應秉持敬業精神,積極替楊宗緯爭取演藝機會
,但是許安進卻在2008年6月20日發email給楊宗緯,明白表示將開始冷凍楊宗緯
,半年才會發一次通告,其後四個月間除了公益活動、官方頒獎典禮、及先前早
已簽定的商演之外,也確實沒有再接洽新的商演邀約。之後在八、九月間,原本
應該要進行演唱會CD/DVD的宣傳工作,許安進說要將宣傳工作移交給唱片公司來
處理,但是卻沒有做好經紀公司跟唱片公司之間的權責分配與人事、預算等完整
規劃,導致楊宗緯不知如何配合,宣傳工作始終無法展開。楊宗緯的演藝事業處
於停滯狀態,幾乎從電視螢幕絕跡,足見許安進早已放棄身為經紀人的職責,不
再積極替楊宗緯經營演藝事業。
◆在網路時代,藝人官網是爭取演藝機會的重要行銷櫥窗,但許安進替楊宗緯所架
設之官網(http://www.iamaska.com),卻自2008年6月中旬之後就鮮少更新,一
片荒蕪,並且放任病毒入侵,毫無修復之意願,甚至到12月之後就完全關閉了,
足見許安進不但早已停止積極經營楊宗緯的演藝事業,而且也認同合約已終止。
◆如果說許安進旗下有眾多藝人要照顧,難免資源分配不均,分身乏術,問題是許
安進兩年以來就只簽楊宗緯一個藝人而已,許安進所登記的特許國際多媒體經紀
公司也只為楊宗緯一個人而存在,如果許安進已經停止積極替楊宗緯爭取演藝機
會的話將近半年的話,這個公司就失去存在的意義,而許安進經紀人的身分也是
名存實亡了。
(13)【許安進未經楊宗緯同意即擅自對外發布宣傳事宜】
◆許安進在發佈媒體宣傳事宜之前,鮮少事先取得楊宗緯同意。以選舉場為例,楊
宗緯篤信音樂與政治分離的原則,從不願公開表態自己的政治立場來影響歌迷的
選擇,但許安進卻多次在沒有取得楊宗緯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對外宣佈楊宗緯將
於某特定候選人的造勢活動中演出,致使外界誤解楊宗緯有鮮明的政治傾向。許
安進並放任某些候選人使用廣播宣傳車穿梭於大街小巷,利用楊宗緯在流行文化
中的知名度招徠民眾參加這些選舉造勢活動,更加深一般民眾對楊宗緯政治立場
的誤解,認定他有鮮明的政治顏色標籤。
(14)【許安進未盡速於合理期限內事先告知楊宗緯通告內容與時間地點】
◆許安進通告安排程序缺乏規劃,非常混亂,常常都是急就章,臨時才告知楊宗緯
通告內容與時間地點,有些通告甚至根本就忘了通知楊宗緯,致使楊宗緯無辜被
扣上惡意放鴿子的罪名。有些通告會臨時更改時間或地點,這些都是在可理解的
範圍之內的,問題是該給楊宗緯的廠商合約與腳本等書面資料要按照合約事先給
,這樣子楊宗緯才能夠及早準備演出內容。像南亞技術學院演唱跟慈惠宮演唱都
是前一天才告知,騰訊尾牙甚至是當天才告知。而且很多時候許安進都已經通知
後援會通告的行程跟時間了,後援會網站上也刊登出來了,反而是楊宗緯本人卻
遲遲沒得到許安進的確認通知,搞得楊宗緯進退維谷,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去上某
通告。許安進這種雜亂無章的做法,彷彿是把楊宗緯當成點歌機,不用準備,也
不用花心思挑選新曲目,反正把人帶去就可以上去唱了。
(15)【許安進沒有保證演藝活動的安全性】
◆517小巨蛋演唱會時,楊宗緯必須站在兩三層樓高的懸空高台上從天而降,這個
高台底部鏤空,週遭跟地面也沒有任何防護措施。
(16)【許安進沒有提供充足的演藝事業相關的必要培訓課程】
◆許安進總共只提供了2個小時的唱歌課程與5小時的舞蹈課程,經楊宗緯的律師發
函催告之後,許安進回函明白表示拒絕提供任何其它培訓課程。雖然合約中並沒
有規定至少應該提供多少培訓課程,但是從培訓課程的質量,最能看出一個經紀
公司栽培藝人的用心,而許安進提供培訓課程的時數與種類如此稀少,實難令人
感受到許安進栽培楊宗緯的誠意。
◆培訓課程是一種長期投資,不只藝人受惠,經紀公司也是受益者,如果許安進一
開始肯提供楊宗緯多一點時數的聲樂培訓課程,指導他正確的發聲方式的話,很
可能楊宗緯後來就不會因為聲帶受傷而失去唱歌工作的能力,讓公司急得跳腳了。
(17)【許安進自行安排的無酬或人情價演出超出配額,且沒有遵守活動不能妨害楊
宗緯之形象名譽與安全的原則】
◆到2008年6月為止楊宗緯安排了六場無酬或人情價演出,超出配額兩場。而且,
雖然許安進可自行安排四場無酬或人情價演出,但是這些活動也須遵守合約規定
,不能妨害楊宗緯之形象名譽與安全。楊宗緯本身原就不希望涉入選舉,而楊宗
緯的廣大歌迷當中各有不同政治立場,因此也激烈反對此類表演,曾集體遞交數
百封陳情書,希望經紀公司不要替楊宗緯安排此類演出。許安進無視楊宗緯之強
烈反對,強行安排數場選舉造勢活動的演出,不但使外界誤解楊宗緯有鮮明的顏
色標籤與政治立場,造成楊宗緯莫大的困擾,某些不同政治立場之歌迷甚至因此
憤而抵制楊宗緯,而且也導致一些支持不同候選人的民眾至楊宗緯部落格留言辱
罵,引發楊宗緯對人身安全的疑慮。
◆況且,憲法保障人民參加政治集會活動與否的自由,許安進這種強迫楊宗緯參加
選舉造勢演出的霸道行為,不但違約,而且違憲。
附錄:許安進對於楊宗緯不實負面新聞的《超不負責任》處理態度
經紀人應該要當藝人的形象化妝師,替藝人塑造良好形象,並且盡力消弭不實的
負面形象,而且藝人知名度不同,媒體關注率不同,處理方式也應該不同。像楊
宗緯這樣子的高知名度藝人,每次只要爆發不實負面新聞,往往便成為娛樂新聞
頭條,佔據媒體版面重要位置,在一般民眾心中留下鮮明印象,並且被轉載到各
大娛樂論壇,受到廣泛的討論與批評。
因此,若要有效修補名譽,經紀人必須採取主動積極的作為,例如發佈新聞稿、
或召開記者會等行動,強力而有效地澄清事實,才能彌補這些不實負面新聞對藝
人的形象所造成的負面衝擊,而不能只是輕描淡寫地對媒體回應說沒這回事、推
說不清楚云云,更不可以不聞不問、毫無作為,駝鳥地以為反正大部份人都是健
忘的,很少人會記得這些一日新聞。否則其結果必然就是很多人都記得這個藝人
爆發過一堆亂七八糟的負面新聞,但是卻鮮少有人記得經紀人曾經替他做過什麼
澄清。
許安進身為專業經紀人,但是在媒體處理方面卻顯然沒有這樣子的專業認知,完
全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藝人的形象,楊宗緯與許安進簽約之後,十個月之內爆發
二十五件以上重大不實負面新聞,許安進從未主動替楊宗緯發佈澄清新聞稿、或
召開澄清記者會,積極釐清事實,以有效修補楊宗緯之名譽。
更離譜的是,這些不實負面新聞當中,泰半是許安進自己直接在媒體惡意中傷楊
宗緯,或者是放任工作人員向媒體胡亂造謠爆料而來。許安進這種惡意而不負責
任的新聞處理態度造成楊宗緯名譽與精神上的重大損失,是嚴重的失職行為,在
台灣演藝圈過去幾十年來,從未見過比許安進更會抹黑自己藝人形象的經紀人。
以下列表將楊宗緯跟許安進簽約後的將近一年當中,許安進對楊宗緯的不實負面
新聞的處理態度,逐一列舉出來,可以看得出來許安進的媒體處理策略非常不負
責任,基本上他就是任由楊宗緯被不實負面新聞鬥臭、鬥垮、鬥死,他不但袖手
旁觀,而且經常自己也熱心參與,加入中傷者的行列,令當事人楊宗緯心寒失望
到極點。
1.【2007/11/09某日報】
【報導內容】:據稱金鐘獎典禮時,楊宗緯耍大牌,獨佔休息室,不肯讓潘迎
紫進去喝水。
【實際情形】:楊宗緯跟潘迎紫從未在同一時間使用休息室,而且當天楊宗緯
演唱「神鵰俠侶」時還特地趨前向潘迎紫致敬。
【處理態度】:許安進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2.【2007/11/22某周刊&96/11/23某日報】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耍大牌,拒唱沒有酬勞的明星公益棒球賽。
【實際情形】:由於當時楊宗緯忙於錄製新專輯,許安進並沒有答應接下這個
公益活動,楊宗緯本人根本就不知道有這一回事。
【處理態度】:許安進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3.【2008年1月壹蘋果網路首頁】
【報導內容】:楊宗緯因為一個多月前沒去唱沒有酬勞的明星公益棒球賽而被
壹蘋果網路列入2007年度黑蘋果票選名單。
【實際情形】:這是同一件事,由於當時楊宗緯忙於錄製新專輯,許安進並沒
有答應接下這個公益活動,楊宗緯本人根本就不知道有這一回
事。
【處理態度】:這不只是一日新聞而已,而是長達一個月的票選活動,而且是
在知名平面媒體的網站首頁,形象殺傷力強烈更多倍,但是許
安進還是不聞不問,無動於衷,既沒有替楊宗緯公開做有效的
澄清,也沒有致電報社要求將楊宗緯自票選名單中剔除。
4.【2008/03/03某日報】
【報導內容】:楊宗緯遭到好樂迪跟錢櫃抵制,新歌進不了KTV。
【實際情形】:由於許安進個人欠了KTV業者兩千多萬的債務,才連累楊宗緯被
KTV抵制。
【處理態度】:許安進既不主動說明實情,也不積極解決債務問題
5.【2008/03/19某台電視新聞】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去唱選舉場時排場很大,工作人員為了替他開駕而
引發衝突。
【實際情形】:當天場面很混亂,工作人員為了維護現場秩序,動作較大是必
然的,跟楊宗緯排場大小無關。
【處理態度】:許安進不聞不問,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6.【2008/03/26某周刊】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當眾叉腰飆罵工作人員,脾氣火爆惹人嫌。
【實際情形】:楊宗緯跟兩個好朋友打打鬧鬧,玩演戲的遊戲,卻被人拍照之
後看圖說故事亂造謠。
【處理態度】:許安進放任工作人員亂爆料,也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
效的澄清。
7.【2008/04/08某日報】
【報導內容】:許安進嫌自己的藝人形象欠佳使廣告商相繼卻步,他說:「之
前的負面報導太多,本來有手機、汽車和飲料廣告在談的,現
在廠商還在觀望。」
【實際情形】:許安進從來不積極替楊宗緯澄清不實負面新聞,銷售成績亮眼
或做公益的好消息也從不積極對外宣揚,長久下來當然是負面
新聞遠多於正面新聞。許安進不檢討自己是否有做好宣傳工作
與媒體經營,反過來責怪楊宗緯負面新聞太多。
【處理態度】:許安進直接公開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8.【2008/04/15某日報】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跟潘裕文逛街時,拒絕粉絲合照,態度傲慢。
【實際情形】:有粉絲硬要當著楊潘兩個人的面不斷拍照,態度非常粗魯無理
,楊潘兩人禮貌的請對方不要再拍了,對方惱羞成怒,就上網
亂爆料,誣賴楊潘二人。
【處理態度】:許安進不聞不問,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9.【2008/05/05某日報】
【報導內容】:楊宗緯遭網友批評沒禮貌,跟白冰冰碰面時當她是空氣,沒有
打招呼。
【實際情形】:當時在後台人很多,燈光又很暗,楊宗緯沒有看到白冰冰,所
以才沒有打招呼。
【處理態度】:許安進不聞不問,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10.【2008/05/18某日報】
【報導內容】:楊宗緯台北小巨蛋處女唱 賠本600萬。
【實際情形】:許安進明明發簡訊告知楊宗緯演唱會有盈餘,但是卻故意跟媒
體說演唱會慘賠。
【處理態度】:許安進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11.【2008/05/23某週刊】
【報導內容】:許安進批評楊宗緯演唱會的服裝難看。
【實際情形】:許安進不滿楊宗緯沒有穿許指定的造型師替他設計的服裝,就
故意公開嫌棄楊宗緯的服裝難看。
【處理態度】:許安進直接公開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12.【2008/05/30某日報】
【報導內容】:楊宗緯因為喉嚨痛無法到南亞技術學院演唱,要罰75萬元。
【實際情形】:廠商合約根本就沒有75萬元罰款的規定,這是許安進捏造出來
的謊言,用來恫嚇楊宗緯,逼他對嘴假唱。
【處理態度】:許安進自己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13.【2008/06/02某日報】
【報導內容】:楊宗緯說自己的收入並不是很多,許安進卻說:「一直在後面
幫他擦屁股」
【實際情形】:許安進的帳目不清,有多筆酬勞沒有確實支付,所以楊宗緯才
會私下提出質疑。許安進不但不正面回應楊宗緯的質疑,還公
開誇大自己的委屈來轉移焦點。
【處理態度】:許安進直接公開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14.【2008/06/02某日報】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因演唱會曲目得罪香港頂級製作團隊,許安進再度
說:「他都不知道我在後面幫他擦多少屁股」
【實際情形】:許安進請來的外地製作團隊直到演唱會前幾天才抵達台灣,而
且又對楊宗緯挑選的演唱會曲目很不熟悉,因此在合作時自然
會狀況百出,並非楊宗緯本人特別難搞。
【處理態度】:許安進直接公開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15.【2008/06/03某週刊】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的人緣比林宥嘉差很多,林宥嘉的演唱會有很多藝
人捧場,但是楊宗緯的演唱會沒什麼藝人捧場,連陶晶瑩都沒
來。
【實際情形】:陶晶瑩之所以沒有參加楊宗緯的演唱會,是因為當時剛好是馬
英九就職典禮前一週,陶晶瑩擔任就職晚會主持人,忙於籌備
晚會,因此無暇參加楊宗緯的演唱會。
【處理態度】:許安進不聞不問,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16.【2008/06/03某週刊】
【報導內容】:林宥嘉的演唱會大賺,而楊宗緯的演唱會慘賠,林宥嘉的處女
唱大勝楊宗緯。
【實際情形】:許安進之前明明發簡訊告知楊宗緯演唱會有盈餘,但是卻故意
跟媒體說演唱會大賠,任由楊宗緯遭媒體恥笑。
【處理態度】:許安進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17.【2008/06/20某日報】
【報導內容】:許安進再度抱怨他在幫楊宗緯擦屁股。
【實際情形】:替藝人進行溝通協調本來就是經紀人的職責,要不然憑什麼抽
六成佣金呢?許安進只想輕鬆抽成,不想花時間喬事情,碰到
一點麻煩就抱怨個不停,明顯缺乏敬業精神,而且用語又很粗
俗。
【處理態度】:許安進直接公開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18.【2008/06/20某日報】
【報導內容】:外傳楊宗緯意見多,跟「難搞」劃上等號,跟他合作過的工作
人員說「他這樣會搞死自己,意見很多、不懂裝懂,又不懂得
接受專業人員的意見。」
【實際情形】:楊宗緯的選歌眼光備受廣大歌迷肯定,在超級星光大道比賽期
間,常常可以把知名度不高的歌曲唱成熱門歌曲,但是某些工
作人員跟楊宗緯意見不同,嫌楊宗緯選的演唱會曲目太冷門,
配合意願低,所以故意向媒體抱怨。
【處理態度】:許安進放任工作人員在媒體中傷楊宗緯,而且也沒有積極替楊
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19.【2008/06/20某日報】
【報導內容】:楊宗緯希望針對印尼商演另開歌單,導致曲目延遲敲定,許安
進不滿地說:「這是1場秀,不是他的演唱會,合約都簽了,
難不成要我自己去唱嗎?」
【實際情形】:楊宗緯希望每一場表演都可以演唱不同的曲目,給觀眾不同的
感受,這是他敬業負責的表現。但是許安進想省下請人編曲的
錢,希望楊宗緯通通唱以前唱過的歌曲就好了,不要再開什麼
新歌單。
【處理態度】:許安進直接公開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20.【2008/06/23某日報】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以生病為由,慢交並屢換歌單,造成金曲獎主辦單
位困擾。
【實際情形】:許安進很晚才通知楊宗緯關於金曲獎表演選歌的事情,楊宗緯
自然就晚交歌單。
【處理態度】:許安進不聞不問,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21.【2008/07/19某日報】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原本答應要出席影片「態度」的首映會,但是卻臨
時放鴿子,非常機車。
【實際情形】:許安進並沒有同意此通告,因此楊宗緯不能逕自出席,要不然
就是私接通告。
【處理態度】:許安進不聞不問,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22.【2008/09/09某週刊】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因為難搞而被冷凍,損失千萬元。
【實際情形】:許安進不願意按照合約規定做事,想藉由冷凍的手段來逼楊宗
緯放棄對合約內容的堅持,甚至重新談判合約。
【處理態度】:許安進直接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23.【2008/09/19某週刊】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突然失聯,李宣榕莫名其妙被甩。
【實際情形】:楊宗緯跟李宣榕之間不曾存在男女之情,而且他們之間本來就
已經很久沒有聯絡了。
【處理態度】:許安進不聞不問,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24.【2008/09/30某日報】
【報導內容】:據稱楊宗緯想自己主導新專輯的內容,拼命打電話給方大同邀
歌,結果被拒絕。
【實際情形】:楊宗緯並沒有出新專輯的計畫,也還沒有開口向方大同邀歌。
【處理態度】:許安進不聞不問,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25.【2008/10/14某日報】
【報導內容】:據說楊宗緯脾氣失控,飆罵鄰居。
【實際情形】:狗仔記者進入楊宗緯的住宅大樓偷拍,楊宗緯大聲跟鄰居們提
醒這個人是入侵民宅的不速之客。
【處理態度】:許安進不聞不問,沒有積極替楊宗緯做公開而有效的澄清。
26.【2008/11/02某日報】
【報導內容】:楊宗緯選擇去金鐘獎表演而不去超級星光大道錄影,被貼上忘
恩負義的標籤,許安進說楊宗緯是選擇性的接通告,而且還說
他們之間的合約根本沒有問題。
【實際情形】:許安進不滿楊宗緯於10月13日單方終止合約,故意炒作此新聞
,並且謊稱合約並無任何問題。
【處理態度】:許安進直接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27.【2008/11/11某週刊】
【報導內容】:批評楊宗緯忘恩負義,大頭症發作退通告,演藝事業已到末路。
【實際情形】:許安進不滿楊宗緯在10月13日單方終止合約,故意炒作這樣子
的新聞,同樣謊稱合約並無任何問題,並且詛咒楊宗緯離開他
之後演藝之路就會終結。
【處理態度】:許安進直接在媒體中傷楊宗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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