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7/11 誹謗楊宗緯 男公關遭起訴相關新聞

看板AskaYang (楊宗緯)作者 (JinJin)時間17年前 (2008/07/11 09:25), 編輯推噓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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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11/today-show9.htm 自由時報 亂爆楊宗緯泡醉妹 綜藝來賓被起訴 記者林俊宏、林佳宏、張詠淇/台北報導 上綜藝節目大談八卦亂爆料,今後要特別小心言論尺度了,司法機關昨天做出節目來賓在電 視上爆料遭到起訴的國內首宗案件! 夜店公關阿龐 被告妨害名譽 衛視中文台「麻辣天后宮」今年3月邀請夜店公關上節目,受邀者爆料,星光幫藝人楊宗緯 不但泡夜店,還和酒醉美眉坐計程車上賓館,楊宗緯認為爆料不實提告,台北地檢署昨天依 妨害名譽罪嫌,將綽號「阿龐」的夜店活動公關龐清遠起訴。 阿龐在節目中雖未直呼楊宗緯姓名,只以「目睹1位已堂堂進入第3季選秀節目,在第1屆很 紅,現在是藝人的楊姓參賽者」相稱,但錄完影後接受媒體記者查證時,證實他說的楊姓藝 人就是楊宗緯,後來並被大幅報導。 討論夜店趣事 不起訴製作人 另外,阿龐在節目中指出,1名26歲的正妹身材火辣,一頭長髮飄逸,酒醉後依偎楊身旁, 楊不但給小費,還問附近有沒有賓館,可不可以幫忙叫計程車喬一下,他立刻幫楊姓藝人叫 車,吩咐司機載到饒河夜市附近旅館,並目睹楊和女客共乘計程車離去。 檢方表示,另位化名「櫻桃」的夜店女公關因僅附和看見楊宗緯戴著帽子坐在店裡,未提到 楊宗緯和女客共乘計程車到賓館,黃姓女製作人則將節目內容設定成討論夜店趣事,並不知 道「阿龐」會討論到楊宗緯,認定這2人罪證不足,不予起訴。 許安進提告 警惕亂爆料者 楊宗緯的經紀人許安進回應,向法院提出告訴,是要警惕別亂爆料,至於法院如何判決,他 們並無權干涉,許安進說:「既然是這樣〈指被起訴〉,代表他(指阿龐)有講,不應該。 」 「麻辣天后宮」主持人利菁稱,藝人其實有義務讓大眾去討論,面對新聞可以放輕鬆一點, 希望雙方能夠和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如果大家都沒事最好;製作人黃琳容欣慰製作單位 沒被起訴,但對阿龐因為上節目而被起訴感到過意不去,因為畢竟該段內容並沒有播出,希 望法官能從輕判刑。另外,阿龐拒接手機不回應。 ................................................................................ http://kuso.cc/3Bd9 中國時報 涉誹謗楊宗緯 男公關爆料遭起訴 〔 2008.07.11 中國時報 〕 陳志賢/台北報導  夜店公關龐清遠在衛視中文台「麻辣天后宮」爆料楊宗緯到夜店玩樂,並送一名酒醉的 長髮正妹坐上計程車離開,楊宗緯憤而提告。檢察官昨天依誹謗罪嫌起訴龐清遠。  「麻辣」今年三月請夜店男公關龐清遠、夜店「LAVA」女公關陳盈蒨上節目,龐指稱 一名楊姓藝人曾到夜店玩樂,一名酒醉的長髮正妹依偎在楊的身旁。他為楊叫車,並吩咐司 機載到饒河夜市附近的旅館,他也親眼看著楊某送酒醉女客坐上計程車離去。  因錄影時有媒體記者在場,事後予以報導,楊宗緯的經紀公司認為內容不實,傷害楊宗緯 名譽,因此代表楊宗緯提告。龐供稱,他確實說過「楊姓藝人」上夜店之事,但他沒說「楊 姓藝人」是楊宗緯。  但檢察官質問他,在星光幫第一屆很紅,並成為藝人的「楊姓藝人」,除了楊宗緯之外, 還有誰符合條件?龐答不出來。因此檢察官認為龐所言不實,涉嫌誹謗。 http://www.chinatimes.com/content-image/110511/C97711E0.jpg
▲楊宗緯日前不滿男公關在節目上亂爆料,憤而提告。(本報資料照片) ................................................................................ http://kuso.cc/3Bd6 蘋果日報 楊宗緯告《天后宮》誹謗勾女 爆料公關遭起訴沒事實依據就不該亂爆料,這樣對藝人不公平」報導:侯柏青、彭素娟 利菁主持的《麻辣天后宮》之前邀請夜店男公關阿Pong上節目,影射楊宗緯上夜店「LAVA」 泡美眉,還給公關小費,請人協助叫計程車、找旅館,並載美眉離開。媒體曝光後,楊宗緯 透過經紀人許安進提告討公道,台北地檢署昨把本名龐清遠的阿Pong依誹謗罪起訴。許安進 昨表示:「沒事實依據就不該亂爆料,這樣對藝人不公平。」 今年3月,《麻辣天后宮》找阿Pong、女公關櫻桃(本名陳盈蒨)上節目,阿Pong爆料有個 在第1屆選秀節目很紅、現在是藝人的楊姓參賽者來夜店玩,並和酒醉的正妹依偎。他還說 ,楊問他旅館位置後,和美眉坐計程車離開。《自由時報》據此報導楊宗緯上夜店把妹,楊 宗緯因而怒告阿Pong、櫻桃及製作人黃琳容誹謗。檢方調查時,撰稿記者表示,曾詢問阿 Pong是不是指楊宗緯,他說:「這麼好猜喔?」還表示:「我和櫻桃都看到了,難道我們眼 睛都瞎了嗎!」阿Pong則供稱《超級星光大道》有百人初選,他指的是其他楊姓藝人。 不過,承辦檢察官也看《超級星光大道》,發現第1屆姓楊的只有楊宗緯當上藝人,因此不 採信他的辯詞。 楊宗緯說印象中沒去過「LAVA」夜店,且否認帶美眉坐車、上旅館。檢方昨表示無法確認楊 宗緯有無上夜店,但「給小費、找旅館」等不是事實,因此將阿Pong起訴;楊宗緯另告櫻桃 及黃琳容,檢方則不起訴。許安進昨表示:「沒事實依據就不該亂爆料,這樣對藝人不公平 。」 把妹官司精彩重播 2008╱03 公關爆料 《麻辣天后宮》找夜店男公關阿Pong上節目影射星光1代當紅楊姓藝人喝酒把妹、叫計程車 載美眉離開 2008╱03 鴿王怒告 經紀公司提告男公關、節目製作人誹謗,許安進痛批做好一個藝人不容易,毀掉他卻很快 2008╱05 鴿王出庭 楊宗緯低調出庭作證,表示「印象中沒去過夜店」,希望還原真相 2008╱06 利菁失憶 《麻辣天后宮》主持人利菁出庭協助調查,強調自己腦部剛動過刀,不記得錄影的事 2008╱07 起訴公關 台北地檢署本名龐清遠的阿Pong依誹謗罪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kuso.cc/3Bd5 楊宗緯日前被爆去夜店把妹,他表示受冤屈而提告。 ============================================================================= 愛亂說話的終於終於被起訴了,真是大快人心!!! 公眾人物的確可以被討論 但切記不能造謠,不能無中生有,不能說謊栽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92.191

07/11 09:45, , 1F
希望能憑良心發言,這社會會更美好。謝謝法律還宗緯公道^^
07/11 09:45, 1F

07/11 10:07, , 2F
謝謝法律還宗緯清白 公眾人物可以討論但請不要亂栽贓
07/11 10:07, 2F

07/11 10:22, , 3F
謝謝法律還宗緯清白 腦袋還沒有回復的人最好少說些話吧
07/11 10:22, 3F

07/11 11:26, , 4F
這只是起訴而已,還要看後續法官開庭後審理的結果~~
07/11 11:26, 4F

07/11 12:18, , 5F
如果只是為了想紅或有爆點 這樣去毀謗一個人,哪裡對得
07/11 12:18, 5F

07/11 12:19, , 6F
起人家?? 說話要勇於負責,無的放矢真的讓人覺得很可恥
07/11 12:19, 6F

07/11 12:40, , 7F
公眾人物可以被討論,但是憑空捏造跟隨意污蔑並不在討論
07/11 12:40, 7F

07/11 12:41, , 8F
的範疇裡。已經是種毀謗,不僅道德上不入流也是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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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3:05, , 9F
公眾人物可以討論但不代表可以造謠生事毀謗他人聲譽。
07/11 13:05, 9F

07/11 15:03, , 10F
其實起訴也有它的象徵意義 給愛亂說話的一個警惕!!!
07/11 15:03, 10F

07/11 15:50, , 11F
希望那些愛亂說話的 會有所警惕
07/11 15:50, 11F

07/11 16:23, , 12F
名譽受損還要輕鬆看待?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07/11 16:23, 12F

07/11 16:24, , 13F
這是哪門子的邏輯?快回火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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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47, , 14F
希望公理能被喚回!
07/11 18:47, 14F
文章代碼(AID): #18ThQNW- (AskaYang)
文章代碼(AID): #18ThQNW- (Aska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