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超商偶像大戰 林依晨、陳柏霖湊對

看板Ariel_Lin (林依晨)作者 (小花)時間13年前 (2011/04/20 14: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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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晨去年為7-11扮小丸子,卡哇依模樣助該集點贈品大賣,今年7-11邀她回鍋效 力,搭配陳柏霖推銷關東煮,也讓國內兩大超商7-11、全家偶像大戰持續發燒。 至今包括蔡依林、小豬、仔仔、趙又廷、王力宏、五月天、高以翔與隋棠等,都曾 為超商代言,星光雲集。 林依晨久未公開亮相,昨在公館商圈7-11拍廣告,吸引民眾駐足觀看。她與陳柏霖 雖然是第一次合作廣告,但兩人最近正同台拍攝偶像劇「我可能不會愛你」,已培養出 絕佳默契。據悉廠商對這對新組合十分滿意,猛誇他倆登對,被視為新一代螢幕情侶。 大型廠商包括麥當勞、可口可樂、百事可樂與超商都愛打偶像牌,除了因為企業資 本雄厚請得起,最主要還是因為偶像對年輕消費族群有一定影響力。 不過超商偶像大戰一打數年下來,難免因促銷同類商品如咖啡、涼麵、關東煮等, 出現形象模糊、民眾搞不清楚誰幫誰代言的問題。超商除了在廣告內容下功夫外,代言 績效佳的偶像多半會續約,逐漸也形成壁壘分明現象。 像仔仔、趙又廷屬於「全家派」,前者代言關東煮,後者是咖啡,都雙雙續約;林 依晨、陳柏霖也是二度為7-11代言,最紅「人妻」隋棠更是7-11忠臣,她曾跟柯有倫代 言卡路里系列,後來跟高以翔聯手賣7-11自有商品,最近又再跟鄭元暢、白歆惠拍 Hello Kitty篇。 兩大超商競爭激烈,但其實對藝人都算厚道,合約中不會要求不得與對手廠商接觸 ,也不會限制藝人不能走進對手廠商消費。多位經紀人都表示,超商給的酬勞不高,但 廣告量大,對提升藝人知名度、維持曝光度效應都很高,只要開始合作,雖無白紙黑字 約束,也會有繼續合作默契,至今都還未發生過藝人跳槽為對手廠商代言事件。 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2/6284047.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5.42
文章代碼(AID): #1DhdYSuQ (Ariel_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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