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林夕筆下的黃耀明

看板Anthony_Wong (黃耀明)作者 (計畫趕不上變化)時間19年前 (2006/02/17 05: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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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筆下的黃耀明 我從來沒有寫日記的習慣,但與黃耀明錄音的十個夜晚卻隨時可以寫成 幾百字以致幾萬字,不等。   天越黑,黃的聲音越亮。錄完了有時候吃一宵夜,聊下去,很容易就看 的見天色由藍變白,他或我會說,「咦?天亮了。」彷佛已經做了夠多 的事情,連天都變了色。   錄音期間,除了他的歌聲,聽的最多大概就他說的「犀利」。「這句歌 詞不夠犀利……這個歌名不夠犀利……。」要用國語說出來,我不會翻 成厲害,棒,正點,等等。我會很累贅的說「這句歌詞,這個歌名沒有 特色,形狀,聲音,態度,跟過去已有的一切沒多大分別。」   1994年春,錄音後我們在路邊小攤子吃東西就地拿著U2的Until the end of the world的歌詞來研究,提到了其中一句 I reached out for the one I tried to,destroyed,於是想起了去年冬天,我們都在東京看U2演 唱會,唱到這首歌這一句的時候,黃說:Bono每次唱到裏,都會從臺上跳 到人群裏。他知道,因為他在英國也看了兩場一樣的演唱會。——是偶像 製造了樂迷,也是樂迷支撐了偶像的存在。Bono跳到了群眾裏,任瘋狂的 樂迷接觸,撫摸,製造混亂,互相破壞或互相建立,都來自同一個舉動。   1994年三四月間,一年一度的電影節又開始了,讓耽在錄音間裏的黃耀明 好不安於室,看完一場電影錄一回音又放棄另一場電影,那姿態,如朝秦 暮楚般內咎。後來,他狠下心腸只錄音,不看戲。——甚麼都想做,甚麼 都可以不做,做起來,卻有著異類的專一。這是我的想法。   我聽過林林總總的要求我修改歌詞的理由,包括不好懂,不好唱,不好記 住啦,不和歌手形象啦,不合某年齡聽眾心態啦,但黃對我說:「這句話 有問題,我不是這樣看愛情的。」真是刁鑽,讓我想起,寫了那麼多情歌 ,究竟都是寫給我自己的,歌手的,製作人的,聽眾的還是誰的愛情?好 嚴重的一個題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96.67
文章代碼(AID): #13zEdIDn (Anthony_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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