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不妨多棲
東方網11月20日評論:從以前的“演而優則唱”,到現在的“影視明星頻頻出專輯”,“
流行歌手來回換劇組”,演藝圈這種“串門”現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由此也引來了不少的
議論。贊同者以劉德華、梅艷芳、張國榮等一批成功的“多棲者”為例說明多棲的好處;批
評者則以不少明星嘗試新的領域卻曇花一現來印證心有旁騖、“食多不消化”的害處。
究竟應該是“多棲”還是“一棲”,每個演員各有不同的條件,評價的結果也不一樣
。但有兩條標準應該是最基本的:一是市場是否有需求;二是對演員的自身發展是否有利。
有公司願意為影視明星包裝出專輯,有劇組邀請當紅歌星演影視劇,看中的無非是這
些明星的市場號召力。在社會效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無可厚非,對
於繁榮文化市場也很有好處。事實上,利用明星原有的影響力開拓新的領域,能取得事半功
倍的效果,陸毅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剛出了第一張專輯,就獲得了投票評選的“年度最
佳歌壇新人獎”。他的獲獎未必說明他有多強的唱功實力,更多的是反映了“影視明星出專
輯”這樣的市場運作,是有著廣泛的需求作為支撐的。至於有的明星在開拓“副業”上曇花
一現,這更說明在市場運作中是沒有“免費的午餐”,想“多棲”還是“一棲”,並不能隨
心所欲,它必然要受到市場需求這只“無形的手”的控制。
而從演員自身發展的角度看,我主張演員應當“多棲”。自己在表演上還有哪些潛質
,演員自己未必知道,不去嘗試,如何能發現?更何況,藝術是相通的,嘗試不同的藝術領
域,接觸不同的藝術創作方式,對提高演員自身的藝術素養,豐富演員的藝術閱歷,都有很
大的幫助。即使有的演員“多棲”不成,至少這些經歷會為他提供很多養料和心靈體驗,最
終讓他的“一棲”受益。我倒認為現在的一些演員,“棲息地”還不夠多,還可以再開拓。
比如影視演員不妨去演演話劇,流行歌手可以去演演音樂劇。如果還能拿起筆來練練書法、
畫畫,或者學習著寫寫文章,那麼這樣的“多棲”演員,便離藝術家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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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喜愛一人,跟她歌聲共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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