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KOBBhbq、#1KOq37Se檢舉回覆

看板AmuroNamie (安室奈美惠)作者 (Ballada)時間11年前 (2014/11/16 14:17), 編輯推噓18(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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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室板文章標題:#1KOBBhbq#1KOq37Se兩篇文章部分推文 遭站內信檢舉違反安室板板規6部分,一共有四則檢舉 這邊先把板規6列出 如下: 6. 這是安室奈美惠的專板,所以這裡安室奈美惠最大,禁止任何惡意謾罵安室的文章。 同時也請不要在安室板發表任何詆毀或者是比較其他藝人的文章,避免引戰。 6.1 詆毀安室者,文章立刻劣文退回,作者水桶到安室下一次出精選輯。 6.2 發表比較文者,視情節嚴重性,版主將立刻鎖文或刪文,作者水桶一個月。 6.3 文章/推文是否屬於惡意比較文,由版主認定之。 這條板規的主要意義是,這裡是安室板是供喜愛安室的人討論之處, 所以這裡安室最大不得有惡意謾罵安室的文章。 然而我們希望安室板能有最大的言論自由,但希望在安室板討論的只有安室, 不要涉及比較其他藝人,以免板友間推文吵架影響討論風氣, 所以版規6也同時規定不要比較安室跟其他藝人及詆毀其他藝人的規定, 言論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跟惡意比較詆毀其他藝人間界線不是可以用文字可以列清楚的, 所以才會需要由兩位板主認定,以上是板規6基本的解釋。 接下來就直接講一下被檢舉的內容及兩位板主的認定: 檢舉1:#1KOBBhbq na11ex板友部分推文 違反版規6

11/12 04:05,
她不是很愛抄襲濱崎步? 幹嘛跟安室合作? 西瓜偎大邊???
11/12 04:05

11/12 04:57,
純噓樓上 眼紅?見不得人好喔 幼稚心態
11/12 04:57
na11ex: 眼紅??眼紅什麼?? 是因為安室現在比較紅,她才想找安室 11/13 11:12 na11ex: 合作的吧?? 11/13 11:13 na11ex: 真是現實....... 11/13 13:56 上文藍底顯示部分為檢舉者檢舉內容,但檢舉部分推文需看之前推文才會整體呈現, 所以也把之前相關推文列入。 基本上板主們認為整體推文是有違反板規6的精神, 特別是 她不是很愛抄襲濱崎步?這句,這裡是安室板,不是AYU版也並非JOLIN版 在安室板推此推文並不恰當,確有引戰之嫌。 另外下列推文:

眼紅??眼紅什麼?? 是因為安室現在比較紅,她才想找安室

合作的吧??

真是現實.......
雖屬板友個人意見,但實屬個人臆測,並非為確定為事實, 且『現實』這個詞彙是帶有貶意, 教育部辭典:說人勢利短視 教育部辭典連結:http://tinyurl.com/kxut65w 綜合以上推文確實有違反涉及板規6詆毀及引戰部分。 因為na11ex板友屬於初犯 這次先給予警告! 若下次再有類似情事將會給予水桶處分! ---- 檢舉2:#1KOBBhbq newfashion板友部分推文 違反版規6

不是真心要酸 但說某J mv有質感 我真的不好意思聽
板主們認為並無違反板規6,我們認為這是newfashion板友個人意見言論自由, 雖然他有推 不是真心要酸 但實質上他只是不同意MV有質感 真的要認真認定,他酸的其實是推文說JOLIN MV很有質感的板友, 所以並無詆毀JOLIN。且MV有無質感實屬個人心證可受公評之事, 也並無拿安室跟JOLIN對比MV,所以我們認定並無違反板規6部分。 ---- 檢舉3:#1KOBBhbq r771632板友部分推文 違反版規6

這樣很好衣林就好好學著點吧!不過他們真的不能一起跳舞

。某人會完全被比下去
板主們認為r771632推文內容稍有踩到板規6的線, 板規6確實有規定不得發比較文,但板規6.3也有明述是否為惡意比較由板主們認定。 r771632推文比較有問題的在於 某人會完全被比下去 涉及到板規6比較文的規定 但是否屬於惡意?我們並不這麼認為。 安室本身就是亞洲頂尖唱跳歌手之一, 舞蹈位於同類型歌手頂尖之列,此為客觀事實。 JOLIN當然也是華語樂壇頂尖唱跳歌手無誤, r771632板友在此推文只是他認為JOLIN會被安室比下去,確實有比較但是並無惡意。 另r771632板友推文使用『某人』雖看字面無法確定是指誰,但是基於這裡是安室板, 且依推文脈絡我們認為『某人』指的就是JOLIN, 不過當然如果r771632板友你指的某人』是安室, 煩請告訴我們,我們會向你致歉並且修正判決。 因為r771632板友雖有小違反板規但是並非惡意,所以還用不上警告這樣的方式, 但是提醒一下r771632板友日後注意推文內容勿涉及比較其他藝人。 ---- 檢舉4:#1KOq37Se na6313025推文部分違反板規6

期待!!雖然蔡很明顯變書僮
檢舉者站內信說: 我認為像書僮算毀謗 因為今天換成是安室被說像書僮 安室迷一定也會不爽 基於以上所以提出檢舉! 兩位板主一致認為此檢舉不成立。 首先依當篇推文可以合理推測na6313025推文指的是安室跟JOLIN合作曝光的三張圖檔, 他認為JOLIN的造型像書僮,書僮這個詞彙並不是帶有貶意的詞彙。 教育部辭典解釋:舊時在富人家中侍候主人或其弟子讀書,兼做雜役的未成年僮僕。 教育部辭典連結 http://tinyurl.com/n6erjyw 或許書僮有帶出主僕之意,但是也不能算是詆毀。 舉一個不正經的例子,電影唐伯虎點秋香中華安就是書僮,結果他的兩位少主人怎樣? 雖然這是搞笑電影不正經的例子,但是也可以稍微說明書僮不一定就不如主人, na6313025板友只是說出他對JOLIN造型的看法罷了,不能證明他有惡意! 造型喜好與否、類似什麼形象本來也都是個人觀感且可受公評之事, 況且如果說像書僮帶出主僕之意就要處分, 那說像貂嬋和妲己難道是指安室跟JOLIN兩位都是紅顏禍水? 一次詆毀安室跟JOLIN應該兩板各水桶兩次? 還有推文明顯開玩笑說像肉X團,難道是說安室跟JOLIN涉及情色?也要處分? 我們不會這麼認定。 ---- 以上是我們對於4則檢舉正式的判決跟回應, 安室板在PTT是屬於小型看板,板主們希望這裡是可以讓喜愛安室的人自由討論的地方, 所以板規部分我們並沒有定得很嚴謹,一切都是大方向為主。 一些買賣文、代買文訂的比較詳細,也是因為基於保護板友交易安全立場制訂的。 因為我們不想因為過多繁瑣的板規讓喜愛安室的板友不敢發文推文, 我們希望這裡可以自由自在大鳴大放, 當然自由並非沒有限度,所以才會有板規的存在。 但正如一開始說的自由的限度到哪裡,並不是直接用文字就可以界定出來, 所以板規6明述相關情事由板主認定,而我們認定比較著重在有無惡意部分, 也基於此會有以上的判決。 在此有幾點想要特別強調,這裡是安室板,是喜歡安室的人群聚的地方, 自然而然在言論上會偏袒安室甚至不中立,但在安室的專版裡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這次跟JOLIN的合作當然有板友喜歡有人不喜歡,進而有些比較心態出現, 我們覺得這都是正常的。 如果你不是喜歡安室的粉絲,只是偶爾來逛逛板看看消息參與討論,我們非常歡迎, 但如果會因為某些討論安室的言論而感到不快, 我們希望這樣的朋友能夠理解這裡是安室板, 所有的言論自然而然會偏向安室好的一面。 但板主們不會因此完全偏袒所有安室板板友的言論, 我們依照板規公平對待,如果這樣的板風讓你感覺不快, 我們只好很遺憾的建議您暫時不要來逛安室板。 另外給安室板的板友,有板友說的很棒: alanshieh: 不需要一直貶低其他藝人,這樣格調也沒比較高 我們對安室的喜愛並不需要靠貶低其他藝人。 板主希望安室板能讓大家無拘束暢所欲言,但並非無上限, 對於安室不管好壞希望大家都能有話直說,但是涉及其他藝人請各位斟酌用詞。 因為礙於BBS文字看不出語氣容易引起紛擾,可能你的簡單看法, 在別的粉絲眼裡卻容易造成誤會。 所以讓我們在安室板討論安室有話大聲說, 若在板上提及其他藝人時請盡量斟酌後再發言感謝配合。 最後檢舉者及被檢舉者 如果對於我們兩位板主的判決及解釋有所不服 可以來信與我們討論或者是採取救濟途徑向組務板申訴。 以上! Sunni/namieamuro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12.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muroNamie/M.1416118642.A.E0D.html

11/16 14:20, , 1F
辛苦版大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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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7:51, , 2F
推!版主們真的很認真!
11/16 17:51, 2F

11/16 19:46, , 3F
釣魚場滿滿的魚阿(菸
11/16 19:46, 3F

11/16 19:47, , 4F
我倒覺得 好不好都是個人看法罷了 不扭曲事實就還好
11/16 19:47, 4F

11/16 19:52, , 5F
至於矮化跟毀謗的認定..呵 我覺得版主是對的
11/16 19:52, 5F

11/16 21:23, , 6F
板主真的好認真喔!
11/16 21:23, 6F

11/16 22:58, , 7F
辛苦板主了
11/16 22:58, 7F

11/16 23:43, , 8F
11/16 23:43, 8F

11/17 01:37, , 9F
版主們棒棒!
11/17 01:37, 9F

11/17 06:45, , 10F
謝謝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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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04, , 11F
同意。每次看到比較文都覺得沒必要用這種心眼去看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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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04, , 12F
他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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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6, , 13F
11/17 08:46, 13F

11/17 18:17, , 14F
推認真的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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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28, , 15F
版主處理的滿好的給推
11/17 19:28, 15F

11/17 19:44, , 16F
推版主!!
11/17 19:44, 16F

11/17 19:59, , 17F
推用心的版主!!
11/17 19:59, 17F

11/18 07:34, , 18F
好專業的板主 推用心!
11/18 07:34, 18F

11/18 13:18, , 19F
好用心的板主,推推!
11/18 13:18, 19F

11/18 21:12, , 20F
身為依林以及安室的粉絲的我,看到這種判決令人欣慰
11/18 21:12, 20F

11/19 19:22, , 21F
推 解釋的很清楚 辛苦板主了
11/19 19:22, 21F
文章代碼(AID): #1KQ45ouD (AmuroNamie)
文章代碼(AID): #1KQ45ouD (AmuroNamie)